关于调整湘阴县结核病定点医院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卫计局
发布时间:
2018-05-2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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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卫发〔2018〕85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有效遏制结核病流行,减少结核病危害,促进健康湘阴建设,经研究,决定将我县的结核病定点医院由湘阴县第三人民医院调整为湘阴县人民医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县人民医院与县第三人民医院须在5月31日前完成交接工作。6月1日开始湘阴县第三人民医院将不再承担结核病免费治疗工作,尚未完成疗程的结核病患者由县人民医院接收并完成后续治疗。
2、结核病定点医院主要职责是:负责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落实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负责肺结核患者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3、各乡镇卫生院要与结核病定点医院加强沟通、联系,做好辖区内结核病患者的转诊及随访服务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县人民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指导与督查。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