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机构14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办公室、信访室、人事股、财计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医政股、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服务股、疾病预防控制股、药政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科技宣传教育股、中医药管理股。
三、部门收支概况
预算总收入7501.5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491.28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3万元。
预算总支出750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1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12.4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2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546.1万元,其中 1、公共卫生服务377.6万元;2、艾滋病防治25万元;3、结核病防治配套5万元;4、保健津贴8万元;5、降消配套5万元;6、免费婚检经费80万元;7、精神病人防治10万元;8、“两癌”筛查配套经费100万元;9、疾控中心计划免预专项经费70万元;10、H7N9防治经费30万元;11、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经费30万元;12、疾控实验室运转经费30万元;13、疾控实验室能力建设50万元;1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2651.9万元;15、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16、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工作经费7万元;17、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866.6万元(含社会抚养费1215万元)。
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10.3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7万元;
2.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7.5万元。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