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孕情跟踪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阴卫发〔2018〕67号
各相关成员单位、乡镇卫计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孕情跟踪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阴县财政局
2018年4月19日
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孕情跟踪服务工作实施办法
为大力推进孕情跟踪服务,保障母婴安全,提高我县卫生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我县计划生育孕情跟踪服务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大力弘扬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摸清底数,深入开展孕情监测、避孕节育等全程系列化服务,兑现各项政策,为确保我县全年人口计划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摸清人口底数。做到人口底数清、育龄妇女不漏档、应检对象不漏检、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不漏管、出生节育无误差。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要全部建档,出生人口要及时统计,确保无错、漏、虚、重现象。
(二)提高孕情监测质量。做到应检对象参检到位,孕情跟踪服务到位。在家的要全部到乡镇卫生院参加环孕检,对于特殊情况的孕检对象不能到卫生院环孕检的,村专干要上门妇检及访视;在外地的要全部寄回有效的环孕检证明,确保政策内孕情的掌握。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到建档到位、管理到位、平台信息交换反馈到位;做到流动人口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到位,孕情掌握准确,证件办理到位。
三、措施办法
(一)求真务实,健全孕情跟踪服务档案
1、开展孕情大清查,摸清孕情。各乡镇、村要采取“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方法逐村开展清理,结合户籍、新农合等资料,摸清“十四个底数”。即(1)总人口数;(2)育龄妇女数;(3)已婚年龄妇女数;(4)应检对象数;(5)应检对象漏检数;(6)连续两次漏检数;(7)流动人口数;(8)现孕数;(9)孕情消失数;(10)政策外怀孕补救数;(11)出生数;(12) 应落实未落实“四术”数;(13) 办证人员数(包括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办证、独生子女领证等);(14) 奖励政策兑现数。
2、 开展围产期保健,掌握孕情。镇卫生院每月3日前将上月围产期保健、出生、四术信息反馈到乡镇卫计办,乡镇卫计办每月5日前将上述信息反馈到村。
3、整理孕情跟踪信息,实行档案化管理。乡镇卫计办对已掌握的孕情要及时建档,实现一人一档,一村一册,个案销号,跟踪结束后档案成册入档,信息与卫生院共享。
(二)明确职责,推行全程跟踪责任制度
1、推行孕情报告奖励制度。为提高对怀孕妇女的早孕掌控率,决定对及时报告怀孕情况的妇女给予奖励。凡怀孕第13周前主动向村、社区(含非建制村,下同)妇女主任报告已孕情况、并如实填写《母子健康手册》的已孕妇女,由城乡医保基金单独列支,奖励300元/人次。对奖励对象在分娩的城乡医保补偿结算时给予奖励。具体程序为由已孕对象填写《已孕报告登记表》交由村卫计专干;由村卫计专干将审核后的《已孕报告登记表》交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卫生院审核后交乡镇卫计办;乡镇卫计办汇总后交县妇幼保健院妇幼科;县妇保院妇保与县卫计局妇幼股审核交城乡医保办,由城乡医保办在对象分娩住院结算时兑现奖金。
2、推行全程跟踪制度。育龄妇女孕情管理服务要从怀孕之日起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服务,严格管理,按照随访服务的要求,乡镇卫计办要认真按照全程随访服务的工作要求在怀孕早期、中期、晚期强化跟踪服务,并做好造册登记,建立孕妇孕情管理服务信息卡,认真做好随访、管理服务、信息反馈报告工作。凡发现政策外怀孕的妇女,必须跟踪至落实补救措施和节育措施为止。
3、推行入户访视制度。对在家的对象,在孕期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要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优质服务工作,并认真填写好管理手册。对外出的对象,外出前由村委会与其签订协议,由村卫计专干与其家人联系,摸清地址及联系电话号码,跟踪了解情况,或者由外出务工对象定期到所在地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查环查孕,并认真填写好孕情跟踪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孕情跟踪服务工作的领导,经卫生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成立由县卫计局副局长李自力任组长,城乡医保中心、卫计局妇幼健康服务股、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湘阴县计划生育孕情跟踪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专职机构。
2、科学调度。各乡镇卫计办每月要集中开展孕情跟踪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工作,落实任务。领导小组要根据每年各乡镇怀孕、生育规模,认真分析上报孕情掌握情况,并对各乡镇孕情跟踪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
3、兑现奖惩。 对支持配合跟踪服务,及时报告怀孕情况的妇女按规定给予奖励。对能认真履行跟踪责任,在跟踪过程中服务及时周到,群众满意的,年度实施奖励;对跟踪缺位致使对象随意走离不知去向或者有意包庇被跟踪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