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负责干部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胡锦平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运根
分管工业、交通、外经、基础产业、国民经济动员、高新技术产业、区域经济发展、园区等工作;
联系工业外经股(高新技术股、地区发展股、园区办)、基础产业股(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副局长:阳晓艳
分管社会事业、价格管理、价格认证服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妇联等工作;
联系社会发展股、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管理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细政
分管固定资产投资、行政审批、综合规划、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招商引资、小康建设、项目稽察、企业帮扶、县委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
联系投资股(综合规划、小康办、县委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重点项目办(项目稽察办、企业帮扶办、招商引资办)。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岳章
分管法规、招投标管理、信用信息体系建设、财贸服务、环境资源节约、节能监察、农村经济建设、以工代赈等工作;
联系法规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用信息中心(财贸服务股)、环境保护资源节约股(节能监察中心)、农经股(以工代赈办)。
副局长:柳旭
分管易地扶贫搬迁、能源管理等工作;
联系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能源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宪
分管机关、财务、政法、洞庭湖专项治理、成本调查、价格监测、安全生产、综治民调、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一书记、驻村帮扶、党务、人事、工会、老干、青年、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等(中心)工作;
联系财务股、政工人事股(工会、计生办、一书记办)、价格监督检查所(价格监测中心)、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治理办公室、成本调查队。
优化办主任:冯绪勇
分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机构改革、机关办公室等工作、协助管理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治理工作。
联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机关办公室、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治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