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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病虫情报 第5期 2016年5月30日

来源: 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6-06-01 00:00 浏览次数: 1

  

严防早稻稻瘟病暴发成灾警报

 

当前,我县早稻正处于幼穗分化期,加之前段连续低温阴雨,结合近几年我县稻瘟病流行地域和特点,我们分析稻瘟病今年在早稻上有暴发成灾趋势。据我站调查,湘滨镇柳潭村、东塘镇白水村和新泉镇新泉村等地 “湘早籼6号和“湘早籼24号”等品种相继发生稻瘟病病症,最高病蔸率已达45.2%,病叶率达2.1%,部分严重丘块已出现少量“坐蔸”现象。据天气预报,6月上旬仍有较长时间的雨日出现,适温高湿条件极有利于稻瘟病的暴发流行。望各乡镇务必加强大面调查,及时指导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和广大农民,坚持“发现一丘,防治一片”的原则,抢住晴天施药防治,确保今年早稻增产丰收。

 

防治建议

 

一是加强田间调查。各乡镇农技员务必分片负责,对所辖乡镇开展田间调查,重点对感病品种和近年老发病区进行调查,对发现稻瘟病区域进行提早防治。

 

二是开展防治布置。第一阶段,对已出现稻瘟病病斑或发病中心的丘块立即开展药剂防治;第二阶段,于破口抽穗前3-5天,开展全面普治一次;第三阶段,于齐穗期(抽穗80%以上),对于叶瘟重发田、感病品种和老病区所有品种进行穗瘟防治。

 

防治药剂:采用以下药剂中任意一种,22%春雷·三环唑悬浮剂、75%三环唑可湿性粉剂、250/升吡唑醚菌酯乳油、40%稻瘟灵乳油等药剂。

 

  

公益警示语: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民办公助”的原则,大力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促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健康发展。

 

2、《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十条和第三十条规定,病虫情报由植物保护机构负责发布,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病虫情报,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给农业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