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阴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对原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2024年2月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原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原乡村振兴局党组指出的问题见微知著、中肯深刻,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符合实际,原乡村振兴局党组全面认领、完全接受,并按照县委、县委巡察办和县委第四巡察组意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原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原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何建平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2月7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领学了巡察反馈会上相关领导的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提高对政治巡察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迅速成立由原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何建平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赞,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建文任副组长,各股室长、宋富平、何中红、戴昌楠、蒋美琪、鲁彬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6月底机构改革后,根据分工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因防汛驻守,局党组书记蒋世杰于7月30日委托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赞,党组成员、副局长欧阳勇和周建文等党组班子成员对巡察工作进行调度督促,进一步压实整改任务,逐个问题明确责任人和配合股室,确保所有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二)注重有力有效,制定整改清单。紧盯“四个聚焦”方面问题,2024年3月1日出台《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湘阴振局党组发〔2024〕3号),将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20个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每个问题明确股室、牵头领导和整改时限。5月24日,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了对照检查,并带头作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逐一对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逐条认领,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明确具体整改措施。
(三)加强督促指导,从严从实整改。每周局党组书记调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全面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亲自督查督办、亲自出面协调解决,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折不扣地将巡察组反馈的每条意见都整改落实到位。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整改。截至7月23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0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问题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2021、2022、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中把党组的“全面领导责任”错误表述为“主体责任”,且未见2020、2021年度意识形态年度总结。
整改情况:2024年3月15日原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建平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了《习近平谈意识形态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建文组织大家学习了《2024年度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湘阴县乡村振兴局重大事件和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等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让全局干职工领会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2024年4月11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建文,纪检委员宋富平对意识形态工作股室负责人苏醒进行提醒谈话,苏醒同志深刻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此类事情出现。2024年3月11日和5月13日原乡村振兴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2次,2024年5月16日对原乡村振兴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及时防范化解问题风险。
2. 问题2:落实就业帮扶措施不力。一是部分脱贫户存在等靠要思想,走访发现个别具有半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单纯依靠政府政策性补贴和转移性收入维持日常生活,无就业务工意愿,发展内生动力不足。乡村振兴局对此类脱贫户缺乏思想引导和具体应对措施。二是脱贫户就业信息掌握不准确,全国扶贫系统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编制印发了《乡村振兴政策汇编》,结合干部监测走访帮扶,发放乡村振兴政策汇编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主要帮扶政策“明白纸”,向脱贫人口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及工作成效。2024年3月28日出台《关于下达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益性岗位)计划的通知》(湘阴委振组发﹝2024﹞3号),为半弱劳动力开发了800个公益性岗位,按照5000元年人的标准共计奖补400万元,于2024年4月1日正式上岗。2024年7月22日组织乡村振兴专抓、专干召开湘阴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和考核工作调度会,对就业帮扶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乡村振兴系统干部业务水平。结合走访排查情况,对系统中脱贫户就业信息进行更新确认。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问题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一是“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不到位,一些重要会议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2022年至2023年共有五次中央、省级衔接资金安排拨付研究会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二是领导班子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学习抓得不紧,部分干部对乡村振兴五大方面的内容、“两带头五整治”等重要知识点都不知晓。
整改情况:抓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024年3月14日出台了《2024年度乡村振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安排表,并严格落实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做到了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2024年2月21日、3月18日、4月1日原乡村振兴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了派驻纪检组参加。
2.问题4: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2020年至2022年共计9.91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2021年至2023年列支资料印刷费共计14.5万元,均采取先打印相关资料,后补充相关手续的方式,时间顺序颠倒。
整改情况:组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建文和纪检委员宋富平对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原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建平对杨赞,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赞对鲁彬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开支管理原则、报账方法、日常费用管理,明确审批流程、费用标准,2024年1月8日健全完善了《乡村振兴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3月22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3. 问题5: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2020年至2023年,支付政策宣传年历印刷费、广告标牌制作费、会议费共计33.67万元,无明细、无签到表、无领用人签名,附件不齐全。
整改情况:组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建文和纪检委员宋富平对原乡村振兴局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原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建平对杨赞,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赞对鲁彬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开支管理原则、报账方法、日常费用管理,明确审批流程、费用标准,2024年1月8日健全完善了《乡村振兴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3月22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4. 问题6: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违规使用现金支付工会经费开支,2020年至2021年支付两笔工会活动经费和一笔工会物资采购费用合计3.2万元,均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二是工会会员会费应收未收,应收未收2021年工会会费0.22万元,2022年工会会费0.3万元,合计0.52万元。
整改情况:组织局工会主席邵伟和会计鲁彬对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2024年3月22日按要求组织所有干职工补齐了2021年、2022年工会会费0.52万元。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开支管理原则、报账方法、日常费用管理,明确审批流程、费用标准,2024年1月8日健全完善了《乡村振兴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3月22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5. 问题7:违规报销外单位人员差旅费。违规报销外单位人员差旅费0.86万元,其中2023年1月违规报销0.52万元,2023年7月违规报销0.34万元。
整改情况:组织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赞和会计鲁彬对违规报销外单位人员差旅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2023年12月28日追回退回了报销差旅费0.86万元。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开支管理原则、报账方法、日常费用管理,明确审批流程、费用标准,2024年1月8日健全完善了《乡村振兴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3月22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6. 问题8: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部分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巡察组于2023年12月实地走访查看石塘镇高山村迷迭香种植项目,发现项目基地疏于管理,杂草丛生,面临荒废。该项目占地面积100亩,于2022年7月拨付衔接资金产业项目18万元。资金拨付之后,乡村振兴局未加强监督,未产生经济效益。
整改情况: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赞和原开发指导股股长甘敏浪对石塘镇高山村迷迭香种植项目进行调查核实,督促高山村对加强田间管理。因迷迭香回收价格下跌且人工除草等后期管护成本较高,导致该项目呈亏损状态。2024年2月20日组织农业农村局、石塘镇、高山村、项目方对石塘镇高山村迷迭香种植项目进行了协商,将该项目变更为高山村村级光伏发电,并在《关于明确部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湘阴委振组办发〔2024〕4号)文件中变更。加强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监督管理。2024年3月组织开展了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乡镇点对点下发了督办函,督促各乡镇整改到位。同时要求所有产业项目都必须严格按《湘阴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项目的公开公示,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 问题9: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认真、走过场。一是2022年组织生活会,有2名同志个人剖析材料内容基本一致;二是有2名同志前后两年的个人剖析材料一致;三是负责干部与一般干部的谈话记录,有前后两年完全一致的情况;四是2022年的谈话记录中出现与同时期理论学习不相符合的内容。
整改情况:组织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赞,办公室主任苏醒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认真、走过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原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建平对周建文,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建文对甘敏浪、宋富平等两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党支部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规范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将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对不认真、走过场的,扣除当月党员积分。4月3日起根据组织工作群通知停止党员积分管理。2024年1月30日召开了2023年度党支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锤炼党员党性、激发组织内部活力、增强组织凝聚力。
2. 问题10:面临涉改,干部工作热情减退。部分乡镇反映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干部思想观念未及时转变,工作热情减退。且乡村振兴局涉及本轮机构改革,2024年将合并至农业农村局,干部思想有波动,情绪不稳定。
整改情况:3月14日、7月22日组织召开了2次乡村振兴系统工作部署会,对乡镇专抓、专干、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思想认识,提升了干事创业热情。在机构改革前后,3月22日、7月31日分别召开全体干职工会议,与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
3. 问题11:未执行末位表态制度。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会议时,在部署单位分工分线工作时,局长何建平同志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率先发表对于单位各个股室长的任免建议。
整改情况:加强理论学习,3月8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三重一大”“四不一末”等制度,并根据自身实际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改革后,6月21日,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蒋世杰书记组织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同时,强化贯彻落实,在党组研究时,严格落实了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制度。
4. 问题12:年度考核与年终绩效发放脱钩。一是陈资江等5人2020年度考核为优秀,年终绩效奖金按二类人员标准发放;邵伟等4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年度绩效奖金按一类人员标准发放。二是秦静娥等4人2021年度考核为优秀,年终绩效奖金按二类人员标准发放;甘敏浪等2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年度绩效奖金按一类人员标准发放。三是苏醒等2人2022年度考核为优秀,年终绩效奖金按二类人员标准发放,秦静娥等3人年度考核为称职,年度绩效奖金按一类人员标准发放。
整改情况:2024年3月15日组织召开全体干职工会,通报了年度考核与年终绩效发放脱钩的情况,原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何建平代表党组班子自我批评,并对何中红等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在1月底做好干部2023年度考核;在4月初和7月初分别做好一、二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严格按照要求,将2023年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挂钩,按考核结果发放了2023年的绩效奖金。
5. 问题13.档案内重点人事材料缺失。一是该单位党员谭卫波等3人档案内无党员材料。二是两人年度考核表与工资表严重缺失,2人工资表全部缺失。三是谭卫波、甘敏浪两人于2023年由工勤身份转岗为管理人员身份,但档案内无转岗资料。
整改情况:安排人事干部何中红到组织部档案室、人社局档案室对全局干职工的档案进行了自查自纠,督促谭卫波、甘敏浪、邓惠琴等3名干部补齐了缺失档案,并于3月1日移交给档案室。安排人事干部何中红与人社局事管股对接,谭卫波、甘敏浪等干部的转岗资料,该项资料由事管股统一移交至档案室。安排人事干部何中红与人社局工资绩效股对接,事业编制人员工资表是在工资绩效股填写档案表格,全部未存在个人档案。加强干部档案管理,4月16日将干部的年度考核、工资表、职务职级等资料及时归档。
6. 问题14:未落实县委人才工作主要任务。未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规划及未分梯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县委人才工作的要求,配合做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工作,3月7日向组织部人才办报送了《乡村振兴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摸底表》,3月18日向组织部人才办报送了《乡村振兴局人才工作联系人名单》,6月3日向组织部人才办推荐了县直单位优秀青年人才。结合省市相关文件,出台了《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规划》,按文件落实相关措施。
7. 问题15:擅自设置机构。乡村振兴局“三定”文件内设股室3个,实际设置5个股室,超越审批权限设置规划财务股和乡村建设股,任命股室长并配备相关人员。
整改情况:2024年2月21日,原乡村振兴局组织召开党组会重新研究了单位分工分线,对2024年分工分线进行调整,并出台了《湘阴县乡村振兴局干部分工分线》撤销了规划财务股、乡村建设股,严格按照2019年原扶贫办时“三定”要求设置股室,安排人员,并将信访室牌子加挂在贫困监测股。6月底按要求按步骤实施机构改革,并入农业农村局,按照“三定”文件对股室对应调整为帮扶股、乡村建设股、监督检查股。
8. 问题16:机构挂牌不规范。信访室应为加挂牌机构,实际单独挂牌。
整改情况:2024年2月21日,原乡村振兴局组织召开党组会重新研究了单位分工分线,对2024年分工分线进行调整,并出台了《湘阴县乡村振兴局干部分工分线》撤销了规划财务股、乡村建设股,严格按照2019年原扶贫办时“三定”要求设置股室,安排人员,并将信访室牌子加挂在贫困监测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党组将结合机构改革,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县委巡察办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持续深入推进整改,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确保整改成效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职责担当。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领会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举一反三发现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不折不扣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深入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知责明责守责担责,主要领导要带头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做到责任落实、任务明确、整改有力,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三)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局党组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突出思想引领,围绕重点领域,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善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0-2115662;地址:湘阴县新世纪大道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电子邮箱:xyxnyncj@21cn.com。
中共湘阴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