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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阴县申报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的公示

来源: 湘阴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09-15 16:56 浏览次数: 1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1〕84号)文件精神,我县拟申报湖南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现予以公示。

一、申报条件

实施省重点项目的带动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特色产业鲜明。只支持“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优先发展。允许粮食大县将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粮食生产合作社列入扶持范畴。

2、带贫成效突出。龙头企业在脱贫攻坚期内帮扶带动脱贫人口数达到1000人以上(含1000人),合作社、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脱贫众人口数150人以上(含150人)。

3、承担帮扶义务。承担省重点项目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应通过提供技术服务、产品保底回收等直接帮扶措施,帮扶自主发展生产,帮助融入产业体系。

4、行业地位领先。龙头企业在县域内“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中应是领军企业,合作社就是县域内示范合作社,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居于领先地位的示范性服务组织。

5、具体有良好信誉。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带贫协议的情况;脱贫攻坚期间,在产业扶贫考核、督查、检查、审计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6、不予重复支持。在近两年内已获得过财政一次性10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不予重复支持。

二、建设内容 

1、重点支持“一特两辅”和粮食等农作物品种改良、品种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及新技术、新工艺引进和研发;

2、支持生产基地标准化、设施化、机械化建设;

3、支持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物流设施设备建设;

4、支持互联网产销对接平台和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含客运场站服务区)建设;

5、支持农产品企业品牌培育和宣传、“两品一标”认证。

不得用于土地、非生产性汽车、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等非生产性设施支出和补助项目前期、人员培训等非生产性管理费用支出。

三、申报方式

申报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带动主体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按要求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相关的申报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发现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四、截止日期

2021年9月17日前。联系人:钟丽霞,电话15842858005

如发现在申报过程中公职人员有不公正公平或涉嫌违法违纪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湘阴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投诉电话:0730-2115662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