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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农业发〔2016〕37号 湘阴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湘阴县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6-09-04 00:00 浏览次数: 1

 

县经管局、县农机局、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能源局、局各相关股室、二级机构:

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16144号)要求,为确保我县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将《湘阴县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湘阴县农业局

201692

 

湘阴县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健全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大农民群众身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16144号)精神,决定在全县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问题多发易发行业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依法依规分级分类进行整治,推进反腐倡廉向基层延伸,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我县农业系统规范管理使用强农惠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整治和查处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腐败问题,形成风清气正的农村政策环境,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研究建立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监督的有效方式,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更好地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主要任务

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的、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推进实施的强农惠农重大政策以及重大改革措施,在全省农业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的财政补贴补助资金包括:各级财政用于农机购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检查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和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推进情况等。基本建设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种养业良种工程、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渔政建设等专项资金,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资金等。另外还包括升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检查个人或集体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问题;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点环节利益寻租问题;违规查收资金拨付、项目审批,与监督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利益来往的问题。二是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惠农补贴主管部门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职进展情况、监督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特别是在资金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三是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重点评估政策设计和实施的科学性、实效性,推动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资金结构和执行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7月份开始,到明年上半年为一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部署启动。成立县农业局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迈之任组长,戴正波、欧正平、刘正龙、杨立华、刘志军、刘建球、杨超凡任副组长,许建国、左尚贤、张琳、吴兰军、赵曙阳、李民、易治国、任康、吴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县经管局、县农机局、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县能源局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财计股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将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实施方案、联系人、联系方式于8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自查自纠。自查阶段,各单位要以2015年上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整理,聚焦重点,特别是对于一些“老大难”问题,彻底找出问题根源,理清监督责任,下决心取得突破。要突出问题整改,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各单位于11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接受监督。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涉及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问题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输送问题的,由农业局纪检部门受理查处。

(四)督导检查。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导检查组,到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部署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自查工作质量效果。对2015年上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整改落实。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将分别提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对系统性重大问题,将在全县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报县纪检监察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清单下发一个月内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在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检查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到位的进一步采取措施。

(六)阶段总结。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于201752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普遍性、共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对发现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完善监督制度,制定农业系统工作人员廉洁行为规范;研究制定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分工,切实解决监管中存在的任务不清、责任不明、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完善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基础性资料,全面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在全县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县农业局将按照省农业委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分领域统筹组织实施。农业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农业系统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做到举报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一些侵害农民利益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将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处理,绝不姑息。

(三)强化舆论监督,形成良好氛围。县农业局将通过各类媒体,开辟专栏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农业系统各单位也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同时,领导小组也将及时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