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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农业发〔2016〕22号 湘阴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湘阴县试验示范基地专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6-06-16 00:00 浏览次数: 1

 

局属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搞好实施项目的乡镇农技站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规范责任专家对试验示范基地的指导职责和管理,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2016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湘阴县试验示范基地专家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湘阴县农业局

2016613

2016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

湘阴县试验示范基地专家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实施2016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高标准建设乡镇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规范和强化基地建设指导专家工作,充分发挥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根据《湘阴县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和基地建设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分工

县农科所水稻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由蒋新建、邵万清同志负责指导,2016年重点开展“杂交晚粳高产高效栽培”示范及水稻生产展示示范。

静河乡农技站水稻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由喻永华、余建军同志负责指导,2016年重点开展“中稻+再生稻高效栽培” 示范等。

鹤龙湖镇农技站水稻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由李概明、江建仁同志负责指导。2016年重点开展“水稻+龙虾高效种养”生态农业生产示范和技术研究及水稻新品种和新技术展示等。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1、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制订(20分)。其中:专家指导乡镇农技站认真搞好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帮助制订基地建设项目方案记15分;在7月底前将方案交项目办公室进行了归档记5分。根据项目办公室记录评分。

2、试验示范工作情况(40分)。其中:专家指导乡镇农技站认真科学开展试验示范工作,帮助制订基地实施的试验和示范方案各1个为达标,每个记15分;在7月底前将方案交项目办公室进行了归档每个记5分。根据项目办公室记录评分。

3、示范基地标牌建设(20分)。专家要指导基地搞好标牌建设,其中:设立农业部统一样式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记10分。试验或示范有标牌,每个试验或示范项目记5分,以实地查看为准。

4、示范基地工作总结(20分)。专家要指导和督促示范基地搞好试验示范和工作总结,其中:及时交总结,质量高,在网上发表的记20分,未发表的记15分;平时基地建设工作情况材料,并在网上发表的,每份加记5分。根据项目办公室记录评分。

三、考核与奖惩

本着实行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班子采取听、查、记、议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所负责的基地专家补贴为1000元;7079分所负责的基地专家补贴为800元;6069分所负责的基地专家补贴为600元;低于60分不予补贴,并取消其继续承担试验示范基地指导专家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