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农业发〔2016〕16号 湘阴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湘阴县农业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阴农业发〔2016〕16号
局属各二级机构、各股站室:
《湘阴县农业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农业局
2016年4月15日
湘阴县农业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局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治陋习、树新风,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的系统形象。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局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等方面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5、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用公款报销夜宵和喝茶等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
1、局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特别是局领导干部在所联系项目、工程、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学会或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等问题。
3、局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
1、用公款送礼,在检查、考核、考察、招录选调、提拔进人、项目呈报、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各类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机构设置
成立县农业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胡迈之任组长,许建国任副组长,吴兰军、朱芳、王勇玲、郭艳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办公室设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全局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
四、责任分工
局纪委监察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问题的专项整治;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调查处和问责追责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局办公室:组织开展“赌、毒”专项查禁行动;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整治在单位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办交办的有关事宜。
局财务股:参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财务工作,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专项整治办交办的有关事宜。
局人事股:参与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的专项整治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专项整治办交办的有关事宜。
局机关党支部:牵头推进局机关“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参与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问题的专项核查监督和整治工作;参与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调查处。专项整治办交办的有关事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上旬)
制定“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二)全面自查(2016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
局各股室、二级机构和乡镇农技站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各各股室、二级机构和乡镇农技站自查自纠情况在6月10日前报送局专项整治办。
(三)集中整治(2016年6月中旬至11月)
1、突出关键节点。“纠‘四风’、治陋习”要坚持长期整治,采取日常监督与重点时段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紧盯端午、中秋、国庆以及周末休息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采取单位自查、专项检查和跟踪督查等多种方法,着力提升明察暗访的针对性和震慑力,着力提升投诉办理的实效性和满意度。
2、突出重点岗位和人员。“纠‘四风’、治陋习”要坚持人人参与,采取全面整顿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重点突出党员领导干部,管理人、财、物、行政审批、项目建设与管理验收等重要岗位,排查五个方面的陋习,做到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实现农业系统政风行风的持续好转。
(四)总结提升(11月—12月)
对活动进行系统总结和检查考核,推介经验,宣传典型。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单位年度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局专项整治办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县专项整治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结合我局实际,统筹部署和强力推进各项治理任务落实。严格督促班子成员摒弃陋习,认真抓好各自领域的治理任务,通过压力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以上率下。将“纠‘四风’、治陋习”情况列入2016年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陋习,自觉戒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三)强化教育引领。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强化对活动内容、意义的教育引导,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对陋习的模糊认识,使党员干部自觉摒弃各种陋习,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
(四)压实“两个责任”。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纠‘四风’、治陋习”活动的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要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分工履行好“纠‘四风’、治陋习”监督检查职责。
(五)务求工作实效。“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是当前的重点工作,各股室、二级机构单位务必将纪律挺在前面,将责任扛在肩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常抓抓出作风新气象,严抓抓出守纪好习惯。局专项整治办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督查整改不到位的甚至被全县点名批评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对在活动中走过场、搞形式、群众意见大、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及陋习屡禁不止的,严厉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