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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农业发〔2016〕12号 湘阴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湘阴县2016年乡镇农技推广站星级服务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6-04-08 00:00 浏览次数: 1

 

各乡镇农技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成果,激发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根据农业部的总体部署安排和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工作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县乡镇农技站继续开展星级服务创建工作,现将《湘阴县2016年乡镇农技推广站星级服务创建工作方案》和《湘阴县2016年乡镇农技站星级服务创建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 1、湘阴县2016年乡镇农技推广站星级服务创建工作方案

2、湘阴县2016年乡镇农技站星级服务创建评定办法

 

湘阴县农业局

201648

 

附件1:

湘阴县2016年乡镇农技推广站星级服务创建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成果,促进规范建设和管理,提高服务能力,根据农业部总体部署安排和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乡镇农技站继续开展星级服务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农业技术推广法为指导,紧紧围绕“四化同步”、“四化两型”战略部署,以国家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为契机,以规范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条件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和质量,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基础保障。

二、创建目标

1、机构形象好。办公场所位置方便,功能完备,外观醒目,标识明显。

2、班子队伍好。站长政治素质高、管理能力强,农技人员爱岗敬业、业务水平高。

3、管理运行好。制度健全,职责明晰,服务规范,运行高效。

4、工作业绩好。履行职能职责良好,服务农业工作有力,农业技术到位率和技术水平区域领先,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农技推广失误。

5、服务口碑好。深入实地,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高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三、创建内容

(一)、规范机构设置和系统管理。

全县14个乡镇设置14个乡镇农技推广站,全体农技人员实行定岗定编、专编专用。实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与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三权归县、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乡镇农技推广站为事业单位性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实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定期执行证书年检。每个乡镇站设置粮油、土肥、植保、经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农情信息等岗位,并按需设岗,责任到人,所有机构和人员全部纳入“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络化管理。 

(二)、加强农技推广服务条件建设。

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切实加强农技站站房和相关检验检测设备及办公设施维护和管理,确保产权明晰、运转正常。

2、规范标识。站房正面悬挂“××乡镇农技推广服务站”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并统一使用农业部制定的“中国农技推广”标识。

3、规范办公房布局。按 “四室一厅”要求设置办公室、培训室、检验检测室、辅助功能室及农技服务大厅,配备办公必须的电脑、传真机、照相机、电话和电教设施,安装农技服务电子显示屏。

4、搞好环境卫生。站房周围搞好绿化,站内由值班人每天清扫,加强财物安全保障,营造整洁舒适氛围。

(三)、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1、实行站长责任制。确立站长在农技推广工作中的法人地位,站长对全站农技推广工作全权负责,负责制定全镇农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镇农业科技推广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并带头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值班责任制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实行因事设岗,责任到人。明确每个农技人员的工作内容、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量化工作指标和任务要求,同时实行包村联户制度,每人负责1-2个行政村的技术推广工作,重点联系10个科技示范户的入户指导工作,以及至少一个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联系工作。二是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是指农户到咨询服务大厅所询问的第一个技术人员对首次受理事项首先负责任的工作制度,被询问的第一个技术人员是首问人。全体农技人员树立为“三农”服务的思想,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项工作程序和规则,佩证上岗,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做好接待、服务和受理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拖延处理时间,能及时解答或答复的,首问人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或当场答复,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立即解决或当场答复的,应耐心做好解释、说明、指导工作,明确办理事项或解答问题的时限,并告知有关政策、程序和所需资料。三是建立健全值班责任制。每天安排一名技术人员到咨询服务大厅值班坐诊,值班人员要认真处理好日常工作,准确填写值班日志,详细记录咨询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及咨询内容,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站长或乡镇分管领导汇报。四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公设施和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专人负责,并建立好总台账及主要仪器和办公设备档案;新购置的仪器和办公设备及时验收入账、登记、编号;使用检验检测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填写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做好仪器设备的防尘、防潮等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具和检验检测设备需要维修,必须按正常程序报批后方可进行。

3、完善农技人员聘用、目标责任、考评激励、人员培训与知识更新学习等管理制度。一是健全农技人员聘用制度。按照公益性农技推广岗位职责要求,通过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等方式,聘用农技人员上岗,选拔农业院校毕业生进入农技推广队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实现农技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二是健全农技人员责任制度。明确乡镇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和服务范围,量化工作指标,任务细化到人。每年开展2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完成1项以上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任务,联系1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10个科技示范户的科技服务工作。年组织农民培训300人次以上,年进村入户时间150天以上,入联系户平均10次以上。三是健全农技人员绩效考核考评制度。建立县农业局、乡镇政府和服务对象三方共同参与的考核机制,把农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以岗位职责、聘用合同、年度工作目标作为考核依据,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并接受社会监督。将各乡镇农技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兑现、职务职称晋升和聘任、技术指导员补助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建立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推广服务职能、因农业技术服务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农业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四是健全农技人员培训制度。各乡镇农技站要制订全站农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计划和学历提升计划,结合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集中育秧、统防统治等项目实施和岗位职责,每年分期分批选送乡镇农技推广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建立好培训台账,将乡镇农技推广人员接受培训情况作为职务、职称晋升和优先承担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重要依据。

(四)、提升队伍素质。

1、强化班子建设。严格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注重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办事公道,清正廉洁的同志选拔到“站长”岗位上来,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2、加强农技人员的培训和知识更新。一是采取集中办班的方式,分期分批对乡镇农技人员进行岗位培训2次以上,根据岗位需要,由县级农业专家主讲,重点培训当地生产急需的关键应用技术,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采取异地研修的方式,选派农技站长和技术骨干到湖南农大等省级农业培训基地进行短期集中学习,掌握现代农业科技和推广方式方法,加快知识更新步伐。每人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培训人数占乡镇农技推广人员总数的30%以上。三是开展学历提升计划,全县每年组织5名左右的农技人员赴农业本专科院校进行学历提升教育,培养农技推广骨干人才。

(五)、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1、认真建设“服务窗口”。农技咨询服务大厅作为“服务窗口”,要做到厅内整洁有序,制度上墙,服务承诺公开,职责到人。厅内安装联网计算机和服务(监督)电话,备有咨询服务记录本,便民服务卡,设置农技宣传、信息发布栏目,放置免费宣传材料、技术资料。在“服务窗口”值班的农技人员要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对咨询的问题进行登记记录,能解答的问题当场予以详细解答;一时难以解答的问题及时咨询上级业务部门或专家,限期回复;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向咨询人说明情况,并给予指导帮助,直到咨询人满意;突发性问题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深入开展现场服务。全体乡镇农技人员每人负责1个以上行政村和10个科技示范户的技术指导工作,深入田间地头做好现场技术指导和咨询,及时送发相关技术资料和病虫害防治信息,采取启发式、互动式农技推广方法和技巧,现场解答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问题,每人每月下村指导15天以上。真正建立农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先进技术直接到人的运行机制。    

3、抓好农业科技示范服务。一是遴选培育当地有一定影响力,有一定种植水平的农户作为核心示范户,利用他们的示范作用来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每个核心示范户辐射带动周边20个农户;二是依托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的自身优势,让他们多地域、多角度地参与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组织农民参观学习,从而起到良好的示范效果;三是利用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试验示范基地、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基地、病虫绿色防控融合推进项目示范基地等,通过现场观摩演示,用事实说话,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培训学习和带领劳动作用。

4、大力开展信息服务。一是定期发布农技信息,结合农事季节,及时向农户传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计划、病虫害防治信息、农产品供求信息等,帮助农民进行生产经营决策,减少农业生产的盲目性和被动性;同时,准时采集和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植保、土肥、墒情、苗情等业务信息和农药残留、土壤重金属等监测检验数据,广泛开展农产品生产全过程信息服务,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提高农民对灾情的反应速度和抵御能力。二是设立农业服务热线。组织全县各乡镇农技人员利用语音电话、手机群短信平台、互联网微信、QQ群、农业推广网站等现代通讯多媒体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为广大农户、农民经营组织、涉农企业提供惠农政策等法律法规咨询、病虫害情报及防治方法咨询、新品种推介、农业实用技术及疑难解答、农产品价格行情及分析预测、供求信息发布、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查询、服务投诉举报等。注重热线服务活动形式多样,开展“进村组,进合作社,进企业,进基地”的“四进”主题活动,以宣传和提供实用技术指导为主,通过现场指导,着重在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5、开展农业科普宣传活动。乡镇农技推广站要利用宣传车、宣传栏、科技集会等途径发放技术宣传资料,发布新优技术及品种信息、现场解答农户咨询的有关技术问题等多形式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每个乡镇站开展类似活动10次以上。 

四、工作原则

1、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县农业局围绕农业产业的发展,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评定办法、评定细则,组织督导评定挂牌;各乡镇根据产业特色制定切实可行的星级服务创建方案,承担具体实施任务。

2、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采取与乡镇政府及村级村民组织联动的方式,推进农技人员与广大农民的有效对接。创新评定方式,评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弄虚作假,形成广泛参与、上下联动的星级评定大格局。

五、创建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41日-20日)。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星级评定办法。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21日-1130日)。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按照创建方案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星级评定(121日-31日)。按照星级评定办法评定星级农技推广机构。总结创建工作经验。

六、组织落实

1、强化领导。成立湘阴县乡镇农技推广服务站星级服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胡迈之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矿林、赵飞云同志副组长,李概明、郭艳、余建军、吴兰军、江建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科教推广站),由余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星级服务创建日常工作。

2、狠抓落实。严格按照乡镇农技站星级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各项创建指标和分值,科教、推广、办公室、人事等股室密切配合,结合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共同搞好星级评定。

3、宣传引导。在420日前召开好全县乡镇农技推广站星级服务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和宣传发动,在创建过程中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作用,宣传星级评定行动的目的、意义和农技推广的好做法、好典型,营造社会氛围;宣传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和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农民群众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典型,激发广大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热情和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创星争优的良好氛围。

4、示范推动。加强检查督促,认真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县进行宣传和交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把星级创建活动长期开展下去。

5、奖罚驱动。根据乡镇农技站星级服务创建成效在年底实行奖罚:荣获省评定的五星级农技站,每站奖励1万元;荣获市评定的四星级农技站每站奖5千元;对县评定的三星级农技站,每站奖励3千元,二星级农技站每站奖励1千元;奖励经费在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列支。对星级评定中未达到二星级且居末位的农技站实行全年工作一票否决,并限期整改,同时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免职处分。

 

附件2

湘阴县乡镇农技站星级服务创建评定办法

 

根据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业办农技[2014]2号)和《湘阴县乡镇农技推广站星级服务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我县乡镇农技站星级服务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一、评定目的

通过开展乡镇农技站星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乡镇农技站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其公益性服务能力,激发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评定原则

1、考评结合。评定工作以实施方案和评定标准为主要依据,结合各站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的完成情况,及群众评价的情况确定评定结果。

2、实事求是。评定标准符合创建要求,工作目标符合发展要求,评定过程认真深入,评定依据真实有效。

3、公平公正。评定办法公开,评分标准公平,客观统一。

三、评定方法

1、设立评定委员会。由湘阴县乡镇农技推广服务站星级服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乡镇农技站的星级评定,并聘请所在乡镇领导和服务对象为特邀评审嘉宾,共同参与评审。

2、评定等级。县级星级评定分为三个等级,按评定分值,95分以上为三星级站,85-95分为二星级站,75-85分为一星级站。评定为三星级的站择优推荐进入市、省四星级站和五星级站评审。评审前由乡镇农技站进行自评,并向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评委会收到申请后,组成考核组,按评分标准逐项考核打分(有量化指标的,完成或超额完成量化指标记满分,未完成的根据指标完成情况按比例计分,无量化指标的评议计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局评审委员会,经评委会讨论,提出星级评定意见,报局党委确认后,授予星级标志和证书,发放奖励资金。

3、动态管理。星级乡镇农技站每年考核一次,依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晋级、保留、降级或撤销。

四、评定标准

星级乡镇农技站评定标准共设置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任务完成、创新服务、安全生产五大项,共计100分,同时设置加分项和否决指标,具体如下:

(一)、基础设施建设(共15分)

1、站房面积能满足工作人员正常办公,产权明晰;(4)

2、按规范化要求,设有“四室一厅”,即办公室、培训室、检验检测室、辅助功能室及农技服务大厅的;(5)

3、配备了电脑、传真机、照相机、电话和电教设施,安装了农技服务电子显示屏的;(4)

4、站内安全、卫生、环境整洁的。(2)

(二)、制度建设(共15分)

1、“农技推广五大制度”和岗位职责、首问责任制、财产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学习制度等全部上墙,并严格执行;(5分)

2、统一制作使用了中国农技推广标志牌、单位牌、办公室牌、农技人员岗位牌、去向牌、桌牌和胸牌;建立了工作日志、咨询服务登记本、包村联户服务登记本、技术指导员手册、科技示范户手册,并按要求做好详细记录;(5分)

3、认真落实农技人员岗位和目标责任制度,对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农技推广任务按岗位职责进行了细化、量化和分值化绩效考核,站员能尽职尽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5分)

(三)、 任务完成情况(共30分)

1、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完成《湖南农业》、《湖南农业科学》、《中国农技推广》等农业科技杂志发行任务;(5)

2、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在辖区内建立百亩以上的农技推广示范片1个以上,在每个行政村建立35户科技示范户,每个农技人员联系1个以上农业新型主体,有工作记录;(5分)  

3、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农技人员培训活动,无人员缺席缺课,有培训笔记,学习效果好;(5)

4、积极配合县农业局各业务股站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任务(5分)

5、通过举办田间学校和集中指导等方式,全年组织开展集中育秧、统防统治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0期以上,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农民培训任务,做到有培训通知、有备课记录、有参训人员名册、有培训现场照片;(5分)

6、全站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及时报送和发布农事信息,完成各种调查统计工作。(5分)

(四)、创新服务(共30分)

1、农技站服务窗口整洁有序,科技资料准备充足,接待咨询程序清楚,有来有回,有问必答,问题处理科学严密,政策宣传及时明了,知识普及通俗易懂,服务态度好、质量高、服务对象满意;(5分)

2、农技员实行分工协作开展包村联户活动,每个农技人员至少包1个村,接到呼叫服务保证1小时内到位,每人联系3户以上科技示范户,通过示范户带动周边农户;(5分)

3、创建高标准的试验、示范基地10-20亩,全年引进3个以上的新品种、2项以上农业新技术,创办1所田间学校,扶持发展一个农业新型主体典型;5分)

4、在服务区域内每个村物色、遴选、培养1名村级农技辅导员,通过走访、入户调研的方式,遴选25户当地为人口碑好,热心推广服务,种田水平高的农户为核心示范户。并设立村级技术咨询箱或意见反馈箱,由村级农技辅导员定期收集,并解决技术问题,反馈技术意见或技术效果;(5分)

5、农事季节开展科技赶集,在乡镇中心集市设立科普咨询台,发放技术资料,推广新品种,介绍新优技术,传播产品信息;(5分)

6、设立农技服务热线,建立手机农业短信群和微信群,发放便民服务卡;(5分)

(五)、安全生产(共10分)

1、抓好服务区域内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积极推广病虫绿色防控融合推进技术,病虫情报进村率达到100%,入户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4分)

2、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配合局相关站室完成农产品质量例行抽样检测任务,服务区域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3分)

3、搞好服务区域内农业高产高效示范片,试验示范基地,以及农户从播种到收获的全程技术指导服务,无技术责任事故发生。(3分)

(六)、加分项目

当年业务工作受到上级部门表彰或推广示范的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样板被列为现场参观点的:部级的加10分,省级的加8分,市级的加5分,县级的加3分。

(七)、否决指标

违反《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推广未经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的农业生产技术或在农业技术推广中,违反技术规程造成重大损失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星级评定资格。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1648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湘阴县农业局制订,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