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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湘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舆情处置预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3-24 16:07 浏览次数: 1

局属各二级机构、各股站室,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我局制定了《湘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5日

 

 

湘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处置预案

为做好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处置工作,积极应对县域内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媒体及网上突发新闻,按照“积极引导、正确应对、掌握主动、正面宣传”方针和“疏—导—控—宣”的基本方法,坚持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将舆情引起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应对与处置工作措施,在操作层面上切实提升舆情引导处置技巧和统筹协调能力,抓住舆情发生前后各阶段重点,防范舆情升级,规避各类风险,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网络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针对别有用心的造谣、歪曲和攻击,开展理直气壮的舆论斗争,及时跟进,澄清事实,批驳反面声音,抵御负面言论的渗透和传播。

二、工作原则

1.健全组织,加强监控。县农业农村局设立湘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对电广传媒、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自媒体的日常监测,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动态,及时捕捉外界对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发现的舆情信息及时报送县政府办、食安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外宣办、网管、公安等部门,并请求上级宣传部门予以指导和支持,确定报道原则和口径,控制舆情传播规模,全面正确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和宣传报道工作。在发生突发事件或突发新闻时,做好对事件(新闻)发展势态的实时监控,为制定应对措施打好基础。舆情过后,要加强对后期言论动态的密切关注和监测,做好后期关注跟踪,发现不利苗头动向,要采取及时、果断措施,确保掌握舆论主导权。舆情趋于平稳后,县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化解情况总结经验,形成案例存档。

2.统一口径,主动引导。如须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及新闻进行回复或报道的,由负责处置事件的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事发乡镇(街道)提出报道口径,起草新闻通稿,提请县委外宣办统一协调,适时通过一定形式对外发布事件处理情况,以便掌握最佳时机,及时引导舆论。必要时,将邀请省内主流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确需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发布信息时,要通过我县或责任单位的新闻发言人披露相关信息,保持发言的权威性和一致性。信息发布的内容必须包括舆情的起因背景、本地党委、政府正在做的工作、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等,并表明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态度,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信息时,要本着速报事实、慎报原因、谨慎定性的原则,既不失语,也不妄语。

3.明确责任,严格追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辖区内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或舆情,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突发事件或舆情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临现场,并主动同县委宣传部门沟通,共商舆论应对意见。凡对舆情重视不够、故意隐瞒、应对不力、处置不当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应给予相应处理。

三、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突发事件,县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舆情的发生发展启动处置预案,决定相关股室站、相关责任主体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审定舆情应对方案,决定信息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负责信息发布、审定新闻发布稿、接受媒体采访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舆情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具体应对机制如下:

1.建立舆情监控机制。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应确定1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反映机敏、熟悉网络的干部或职工担任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控信息员,对涉及本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网络舆情、督办舆情、现场舆情实行信息收集和监控,特殊时期安排专人24小时进行监控,重点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监测舆情发展动向。

2.建立快速报告机制。舆情监控信息员发现不良舆情信息后,要立即向相关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提出处置意见,并做到30分钟内口头汇报和90分钟内书面汇报。经批准后,根据事件进展情况适时制定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及时将事情缘由、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等组织成汇报材料报送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强舆情研判预警。通过跟踪分析,把握舆论发展走向,对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提出合理化建议。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上报事件进行初步分析,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专题会议和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

4.加强快速动态跟踪。对群众或网络反映的情况,需要调查的,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与舆情抢时间,并注重周密谋划、妥善处置,严控因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经查证属实,并构成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与事实不符或者出入较大的,及时予以澄清。

5.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形成权威、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如发生舆情突发事件,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拟定信息发布内容和方案,经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照统一的口径,选择合适的时机发布,并组织媒体进行报道,让正面信息先声夺人,为群众提供权威声音,营造有利舆论。不论舆情是初步形成还是已成热点,都主动澄清事实真相,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6.建立舆论引导机制。坚持正面引导疏导,运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语言引导网上热点,努力掌握网络舆论的话语权;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新闻记者撰写评论文章,进行专题解答,以权威的、专业的信息赢取群众的信任。

7.做好舆情档案管理。在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四、其他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