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18年度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工作责任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8-09-17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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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农业发〔2018〕14号
局属各股站室、各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综合绩效考评工作,根据《中共湘阴县委、湘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8年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工作责任的通知》(湘阴办发〔2018〕58号)文件精神,将我局落实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明确牵头领导、责任股站室和责任人。请相关责任人认真对照工作要求,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迅速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综合绩效考评的规定,实行年终综合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所负责的单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工作中居全市6县(市)倒数第一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写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滞后,导致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中被取消评先资格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