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21年度湘阴县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湘阴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xiangyin.gov.cn)查看。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湘阴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世纪大道中路北侧行政审批服务局402室,邮编:414600,电话:226019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湘阴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全网累计更新发布信息23499条,其中乡镇、部门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3681条;及时准确发布政务要闻486条,湘阴快讯603条,部门动态838条,通知公告114条,县政府规定的地方行政规章和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3份,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0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85条、人事信息6条等。
全面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全面提供行政审批事项的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多项服务。做好政策解读公开,共制作本地政策解读信息44条。
市、县长信箱方面,2021年度共计收到信件694封,其中市长信箱来件389封、县长信箱来件303封(均含二次反馈),正在处理件4封,正常办结率100%,七天办结效率大幅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共计答复依申请公开来件共计42件,其中本年度37件、转接上年度5件,本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申请23件,现场申请或者邮寄申请纸质信函来件14件,42件均依法依规对接各相关职能部门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予以答复,群众满意度高。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组织各部门、乡镇(街道)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湖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湖南省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水平,坚持校对、读网制度,坚持网站监测监管,重点纠正网站错别字91处,及时答复网民纠错问题3次。
2021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4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80人,其中,专职2人,兼职78人;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近20万元。
积极组织各单位和业务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网上政务服务系统、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等培训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工作人员能力和素质的提升。新建2021信息公开微信工作交流群,安排专职信息公开管理员对所有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指导。
新媒体管理常抓不懈,2021年度注销政务新媒体账号5家,目前监管内账号每两周一次全面核查,每周在工作群通报情况并督促单位做好信息推送,确保了监管系统内9家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账号信息推送及时,信息质量提升。
通过开通新浪政府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政府网站手机版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完善网站智能搜索、无障碍浏览等功能,推进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人才队伍的共享融通,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办事指南、互动渠道,方便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政策和信息,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全面完成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对照政务信息公开要点,从服务全县工作出发,重新规划重点领域公开栏目,共疏理精准扶贫、阳光教育、考录招聘、民生事实、重点项目、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17大类重点领域公开栏目并完善公开内容。着力对28个政府组阁局及15个乡镇(街道)信息公开信息进行清理规范,严格执行信息报审报送程序。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优化湘阴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结构,完善机构职能,形成以县长为组长,政府办、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政府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求各政府单位成立本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工作责任人、各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机制,明确工作分工,严格执行分级报审管理机制,统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采取日常工作记录、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将发现的问题或成绩记录存档,每季度通报一次,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涵盖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策解读、政务舆情监督处置、公众参与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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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3 |
1 |
6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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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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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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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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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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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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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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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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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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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76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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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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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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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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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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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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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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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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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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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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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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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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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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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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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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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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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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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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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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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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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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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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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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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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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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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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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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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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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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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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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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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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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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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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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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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时效还需进一步加强。
多数部门单位能认真执行二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但是少数单位仍然存在补传情况,造成对外公开的信息失去时效性、权威性。
2.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
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个别单位工作宣传类信息公开较多,公共服务领域及通俗化的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较少。部分单位甚至将非政务类信息大量发布,对网民需求的信息却较少公开。
3.督促措施还需进一步改进。
根据目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与公开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各相关单位都有相应差距,下一步需要加强常态化检查与评分管理,严格兑现年底绩效考核评分。
4.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部分单位没有相对固定人员,工作人员调离后,新接手人员不能第一时间上手相关业务。部分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整体推进。
(二)改进措施
1.树牢公开理念,服务全县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领导决策、中心工作开展,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维护阳光政府良好形象。
2.规范公开内容,强化阳光政务。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精心梳理群众关注高的政府信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在线调查、政策解读等栏目,突显阳光政府公平公正。加强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管体系。
3.创新公开模式,畅通公开渠道。
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模式,加强对“互联网+”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拓展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让群众更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2022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紧扣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制度,及时维护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栏目更新有序、内容规范。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努力打造全链条政务公开媒介,方便公众查阅和参与。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与公开深度,围绕为民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能力。
湘阴县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