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我县重点项目协调机构将不设立财务机构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4-27 00:00 浏览次数: 1

425日下午,我县召开会议就重点交通项目指挥部财务移交和工程变更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县领导方卫兵、许波、吴星亮参加。

会上,与会人员学习了《湘阴县重点项目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并就财务移交和工程变更监管工作发言。

根据《湘阴县重点项目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重点项目协调机构不设立财务机构,工作经费统一由县财政建账,实行报账制管理,同时指挥部财务移交至县财政前需经审计认定同意后方可移交,各项目建设指挥部要安排专人,迅速做好财务移交相关准备工作,确保55日前移交到位。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对涉及工程设计变更的,由相关项目公司向项目建设指挥部提交相关方案,再由项目建设指挥部组织专家会审,指挥长要严格把关,确保工程变更监管到位。

方卫兵强调,做好财务移交和加强工程变更监管工作是改革创新、规范管理的需要,与会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跟形势,对接上要紧密,流程上要精细,确保财务移交和工程变更监管工作按时间节点如期如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