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湘阴县审计局局长 易宇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一)高位推动,整改部署更加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世奇书记在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明确要求,要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要求、有力的举措,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要求县委常委会每两个月研究1次审计整改等工作。永久县长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全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抓实审计问题整改,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实现“整改一点、规范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全县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不断将审计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贯通协调,整改格局更加成型。县审计局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着力规范整改跟踪、督促检查和认定销号等工作,推动审计整改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认真落实监督贯通协调制度机制,持续推进纪审、巡审、财审联动,探索审计监督与自然资源监管、出资人监管等贯通协作,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和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体系,形成多维联动的整改合力。
(三)分类推进,整改效能更加凸显。截至2025年10月底,审计报告反映的86个问题中,立行立改的问题50个,已整改44个,占比88%;分阶段整改的问题36个,相关单位已按制定的整改方案有序推进。通过整改,上缴财政4318.38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833.22万元,加快资金拨付7986.21万元,调整账务1.76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和移送事项,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3项,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已立案调查5人,追责问责12人。
二、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存量资金未盘活”问题。县财政已对未及时盘活的321.86万元存量资金进行冻结,并将在年底统一予以收回。
2.关于“‘两重’‘两新’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13人以“虚开二手车交易发票”和“伪造二手车行驶证”名义套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共计14万元问题。有4人已退还补贴资金3.6万元;8人按文件要求通过提交车辆报废相关材料或完成旧车过户手续,重新认定核发资金9.2万元;1人不符合政策要求且未退款1.2万元,已报岳阳市商务粮食局统一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二是1家公司将“二级”以“一级”能效家电申报,多领取补贴资金0.03万元问题。已收回补贴资金0.03万元。三是2家公司将“农户二手农机11台以公司名义”和“同一农机重复申报”领取农机报废补贴共计13.17万元问题。已收回补贴资金3.62万元,在系统中直接核销6.9万元,重新认定核发资金2.65万元。四是农机具经销商将4台发动机铭牌均系伪造的收割机以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名义申报骗取报废补贴3.3万元问题。已收回补贴资金2.75万元,在系统中直接核销0.55万元,同时,县审计局将该问题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问题。一是县财政事务中心已将汇缴户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756.65万元上缴国库。二是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已将利息收入2.13万元上缴国库。
4.关于“待查收入未及时清理”问题。县财政事务中心已将待查收入1519.5万元上缴国库。
5.关于“应征未征财政收入”问题。县财政事务中心多次向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发出催缴通知,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承诺将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完成缴费。
6.关于“缓征财政收入”问题。县财政已督促县水利局将水资源费40.1万元征缴入库。
7.关于“专项资金统筹不到位”问题。县财政在审计期间已督促县人社局收回重复发放资金2.5万元。
8.关于“科目使用不规范”问题。县财政局已下发通知督促相关单位按规范科目缴库。
9.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县财政已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费拨付县城管局,由其支付给光大现代环保能源(湘阴)有限公司。
10.关于“系统数据填报不规范”问题。县财政已下发通知督促相关单位规范填报科目备注栏。
11.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县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资料完善了相关内容的填报。二是县财政已建立绩效评价档案管理制度。三是县财政局已聘请第三方公司正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将于2025年底公开。
12.关于“挤占挪用就业专项资金”问题。县财政已督促县人社局追回就业资金1.58万元。
13.关于“违规拨付就业专项资金”问题。县财政已将培训补贴统一拨付至县就业创业培训中心。
14.关于“违规发放就业专项资金”问题。县财政已督促县就业服务中心追回就业专项资金11.72万元。
15.关于“违规领取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问题。县残疾人联合会在审计期间已追回补贴资金1.6万元。
16.关于“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县财政今后将严格按要求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17.关于“上级专项指标未及时下达”问题。截至2025年10月底,县财政已下达上级社保资金210.02万元,剩余49.38万元将于年底前完成拨付。
18.关于“‘三保’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三保”资金拨付不及时6112.56万元已全部拨付。二是拖欠“三保”资金651.17万元已全部拨付。
19.关于“违规新增财政借款”问题。县财政已收回400万元,其余850万元将于年底收回。
20.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县财政今后将严格按要求及时拨付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21.关于“改变专项资金用途”问题。县财政已将动物防疫专项资金2.84万元收回。
22.关于“多领取耕地地力补贴资金”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收回多领取耕地地力补贴资金0.79万元。
23.关于“少发放农户耕地地力补贴资金”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将少发放农户耕地地力补贴资金0.61万元拨付到15户农户。
24.关于“未按规定进行公示”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5年9月15日通过县政府网、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栏等渠道进行补充公示。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存量资金未盘活”问题。县财政已对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和县司法局的存量资金35.56万元进行冻结,并将在年底统一予以收回。
2.关于“违规收取二级机构费用”问题。县司法局工会已退回县公证处1.22万元。
3.关于“违规列支”问题。县发改局已收回违规列支差旅费0.35万元。
4.关于“超标准列支”问题。县统计局已收回超标准列支资金0.44万元。
5.关于“超限额标准配置固定资产”问题。县司法局今后将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配置资产。
6.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问题。县统计局已补记固定资产1.76万元。
7.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问题。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和县司法局今后将严格按相关规定规范采购程序,同时,县审计局将该问题已移送县财政局处理。
8.关于“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县司法局今后将按要求据实报销驻村帮扶工作经费。
9.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县司法局已完善了财务制度,对报账凭证附件资料进行了明确要求。二是县司法局对审前调查租车费已取消定额报销,调整为按照差旅费标准据实报销。
(三)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县财政已拨付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1000万元。
2.关于“串换药品套取医保基金”问题。县医疗保障局已收回串换药品套取的医保基金7.72万元。
3.关于“医药机构多结算医保基金”问题。县医疗保障局已收回医药机构多结算的医保基金20.49万元。
4.关于“冒用身份套取医保基金”问题。县医疗保障局已收回冒用身份套取的医保基金0.97万元。
5.关于“违规开具药品套取医保基金”问题。县医疗保障局已收回违规开具药品套取的医保基金13.58万元。
三、关于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根据县审计局开展的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情况,个别立行立改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少数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效果不佳,除确实受制于外部条件等因素外,也反映出审计整改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问题成因复杂多元。有的属于中长期改革任务,需要在深化改革中逐步解决,如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制定不完整、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未建立健全等问题;有的属于长期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跨部门加强协调,妥善化解矛盾逐步加以解决,如应征未征财政收入、专项资金统筹不到位等问题。二是贯通协作有待深化。整改联动的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一些屡审屡犯及屡改屡犯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还不够。如改变专项资金用途、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三是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个别单位仍存在整改意识不强、整改措施不实、整改进度滞后等现象,有的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对整改结果核查力度不够,未能对症施治,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制定整改计划并明确整改时限。
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督促相关部门单位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着力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拧紧责任链条,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在建立健全制度上狠下功夫,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效结合起来,深化标本兼治。二是加强审计整改结果运用。继续推进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信息共享、结果共用,在审计整改上打好“组合拳”,推动审计整改贯通协作不断深化。三是深化重点领域问题整改。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加强统筹协调,持续监督检查,逐项跟踪督促,适时开展“回头看”,扎实做好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和县人大各项决议,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运用审计成果促进深化改革,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湘阴篇章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