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县审计局局长 易宇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三保”支出及库款保障、20个部门预算执行、湘阴县2023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县发改局2021年至2023年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和湘阴县2021年至2023年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审计调查。审计中,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聚焦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各部门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基本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积极培育财源,激发市场活力。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5827万元,与2022年基本持平;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85517万元,与2022年基本持平。
(二)民生保障更加有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资金向民生领域倾斜,民生支出占比持续保持在70%以上。2023年投入民生支出433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积极争取债券资金149200万元,有力保障经济发展和民生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
(三)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完善财政资金常态化直达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以前年度财政结余资金55582万元。
(四)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任务,实行对账销号,限时办结。截至2024年4月底,2023年度审计指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累计收缴财政资金9502.5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88.34万元,统筹盘活资金4144.31万元,加快拨付43878.71万元,调整账务51.27万元,建立健全制度3项。因客观因素或历史原因产生的问题,也已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予以规范或出具审计请示,建议上级从体制机制上予以改革规范。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县财政编制的本级决算草案显示,2023年公共财政收入总量76.53亿元(含上年结余),支出总量72.06亿元,结转下年4.4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48.81亿元(含上年结余),支出总量47.66亿元,结转下年1.15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87亿元(含上年结余),支出7.12亿元,结转下年4.7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在财政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通过继续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加以解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府性资源统筹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县财政未将上年一般预算结转资金17895万元在收支预算中进行反映,且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明细。
2.财政代编支出预算未细化。县财政代编的专项经费等支出预算148817.92万元仅明确了使用方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实际采取县领导年中逐笔审批、逐笔发指标文的方式安排。
3.预算编制不科学。县财政编制的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年初预算在年中调增支出9595万元,调减支出18167万元;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收支均为255300万元,而实际决算收支均为488086万元。
4.应缴未缴财政收入。截至2023年底,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利息收入22.87万元未及时划缴国库。
5.缓缴残保金。2023年,县财政按年初预算应列支代扣残保金350万元,当年实际列支181.12万元,剩余168.88万元结转下年待列支。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套取就业专项资金。湘阴县金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服务中心以虚假公益性岗位名义套取就业专项资金44.64万元在审计期间已退回社保基金专户。
2.挤占就业专项资金。县就业服务中心在创业扶持资金中超标准列支夏播计划食品行业品牌创业“粽子节”主题活动培训人员中餐费0.6万元。
3.社保收入未及时缴入专户。截至2023年底,县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户余额211.25万元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
4.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截至2023年底,县财政当年上级专项资金57672.49万元未及时拨付至相关单位(专户)。
5.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截至2023年底,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未及时发放惠农惠民补贴资金4964.44万元。
6.补贴资金未在“一卡通”系统发放。截至2023年底,县财政在专项经费中安排杨林寨乡原移民60岁以上困难扶持资金未在“一卡通”系统中打卡发放。
(三)“三保”支出及库款保障方面。
1.“三保”支出预算安排不到位。县财政当年应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附加支出946.16万元,实际安排750万元,少安排196.16万元。
2.“支出挂账”规模大。截至2023年底,县财政存在“支出挂账”的现象,余额达44647.13万元。
3.违规新增财政借款。2023年1月,县财政借支县交通运输局5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底仍有200万元未收回。
4.借出款项未及时清理。截至2023年底,县财政借出款项连续结转超过三年且无发生额的往来账户31个、余额47522.7万元。
(四)财政管理方面。
1.财政评审管理不到位。
(1)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县财评中心未按规定制定财政投资评审年度工作计划。
(2)财政评审内容不完整。县财评中心未对工程建设单位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且预算评审未对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审核。
2.政府采购监管不规范。
(1)违规开设电子卖场账户。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违规为国有企业及分公司开设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账户7个,涉及资金5471.45万元。
(2)超历史均价采购。7家单位采购办公用品等商品的成交价高于电子卖场中同款商品30天平均成交价的10%涉及交易记录86条,金额1.85万元。
3.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县财政未在批复年初部门预算或调整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未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
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县市监局、县交警大队2个部门单位开展了现场审计,对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18个部门单位开展了重点调查。上述单位2023年度预算116944.08万元,决算支出128851.0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完整性和预算编制科学性方面。
1.少编收入预算。19家单位未将上年结余(结转)资金51389.1万元纳入年初预算。
2.预算编制不科学。1家单位编制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而实际支出为216.46万元;编制的“差旅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而实际支出为3.02万元;编制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71.22万元,而实际支出为1705.46万元。
(二)支出合规性方面。
1.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11家单位以项目资金支付基本支出395.45万元。。
2.无预算支出。3家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中列支以前年度支出47.64万元。
3.公务接待支出超预算。2家单位公务接待预算为13.68万元,实际支出16.59万元,超预算支出2.91万元。
4.公务接待科目使用不规范。1家单位在公务接待科目中列支图书馆食堂伙食费1.3万元。
5.原始凭证不合规。1家单位以送货单列支食堂物资采购货款45.6万元;以领款单、收据、报销单列支岭北所、城南所等10家基层所食堂人员劳务费及伙食费48.48万元。
(三)政府采购合法性方面。
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18家单位先采购货物、服务,后补充相关手续,涉及金额346.24万元。
(四)财务管理规范性方面。
1.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⑴2023年,1家单位下属机构未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存在部分支出附件不符合报账要求等行为。
⑵2023年,1家单位未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存在部分支出附件不符合报账要求和未按制度执行等行为。
2.内控制度不健全。1家单位制定的内控制度中未建立信息系统类国有资产内部管理制度。
3.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截至2023年底,2家单位连续结转超过三年且无发生额的往来款项余额为438万元未及时清理。
4.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对象不合规。18家单位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共计1229.13万元直接支付到其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未按规定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
5.实有资金账户应撤未撤。截至审计之日,1家单位实有资金账户1个应撤未撤。
6.购置国有资产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4家单位购置国有资产67.68万元未履行国有资产报批程序。
7.购置固定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4家单位购置国有资产19.43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
8.国有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1家单位共15处国有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9.超标准配置打印机。1家单位购置彩色打印机2台,按标准可支出0.4万元,实际支出0.96万元,超标准0.56万元。
10.部门决算(草案)收支编制不准确。19家单位财务报表显示收入为130464.92万元、支出为126929.71万元,而编制的决算(草案)显示收入为115566.19万元、支出为115566.19万元;两者对比收入差异为13603.55万元、支出差异为16905.39万元。
11.“三供一业”改革不彻底。截至2023年12月底,1家单位机关与家属区水电分离不彻底,仍由该局机关收取并代缴。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湘阴县2023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工伤保险基金风险防范、基金政策执行、基金待遇支付等方面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登记。
(1)经营稳定的企业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经抽查,截至2024年3月底,湘阴县1家经营稳定的企业2名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
(2)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经抽查,截至2024年3月底,湘阴县有3个建设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但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3)用人单位未全面参保。2022年至2023年,湘阴县工伤参保单位中有234家未全面参保;截至2023年底,尚有1323人未参加工伤保险。
2.未按规定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经抽查,2022年至2023年,湘阴县有47个建筑项目缴费率为2.2‰-3‰,高于规定的1.8‰缴费率。
3.部分缴费单位适用低费率,少缴基金1.38万元。
经抽查,湘阴县2022年至2023年有8家非一类行业公司(单位)适用0.48%费率,而参照二类行业0.72%费率执行,少缴工伤保险基金1.38万元。
4.参保单位分类不精准。
(1)混淆一类、二类行业参保单位。经抽查,截至2023年底,湘阴县有9个一类行业参保单位被列入二类行业单位。
(2)同一行业参保单位分类不精准。经抽查,截至2024年3月底,湘阴县存在同一行业参保单位分类不精准现象。
5.工伤预防制度落实不到位。2023年,湘阴县工伤预防费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到项目,且未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工伤预防费用使用情况。
6.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保、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参保扩面工作落实不到位。截至2024年3月底,县人社局未督促邮政部门按月向县工保中心提供符合条件的基层快递网点名单,导致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落实不到位;湘阴县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有11家单位未参保,1家单位已参保未缴费,存在参保扩面工作落实不到位。
7.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0.18万元。2023年,湘阴县向已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1人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0.18万元。
8.重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4.21万元。2022年9月,县工保中心重复支付霍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共计4.21万元,2023年11月该中心已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截至2024年3月底,该笔待遇款仍未追回。
9.工伤保险系统与税务系统未实现一体化衔接。绝大多数单位每年工伤保险缴费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规定的基准值60%执行,年底税务部门并未进行补缴;而工伤保险部门无法掌控和监管用人单位参保申报的工资基数,工伤保险系统与税务系统未实现一体化衔接,导致工伤待遇的支付数明显高于征收数。
10.未建立数据共享比对工作机制。截至2024年3月底,湘阴县人社、法院、公安、民政、司法、卫健、残联、电子政务外网管理等部门未按照《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数据共享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湘人社发〔2021〕23号)相关规定,建立数据共享比对工作机制。
11.违规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022年至2023年,湘阴县有6名工伤人员在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0.74万元后,并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仍在原单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湘阴县2021年至2023年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审计调查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涉企收费、行政执法、营商环境等方面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延迟缴库。截至2023年底,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23162.23万元未及时划解国库。
2.待查收入未及时确认、缴库。截至2023年底,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待查收入1831.87万元未及时确认、缴库。
3.未按规定非税收入项目征收。经抽查,2023年1家单位以“其他部门服务性收费”收取垃圾处理费及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安装费共计189.34万元。
4.未建立收入台账。经抽查,2021年至2023年1家单位未建立收入台账,且业务系统收入与非税收入系统未有效衔接。
5.涉案款未按规定处理。经抽查,2022年至2023年1家单位60个行政(刑事)案件中有8个案件涉案款56.94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处理。
6.同一类事项处罚标准不一。经抽查,2023年1家单位对县内三家餐饮店同一类型的违法事项分别处以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罚款。
7.部分执法程序不严谨。经抽查,1家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部分非税收入票据开具时间早于处罚决定下达时间的行为。
8.行政处罚决定部分信息未全面公开。经抽查,1家单位2023年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部分未按规定全面公开。
9.报废车辆未及时处理。截至2024年3月底,1家单位未对2020年11月以来超期滞留报废车辆进行处理,且底数不清。
10.未按规定简化道路交通管理办事手续。1家单位在实施道路交通管理“摩电”集中整治行动中,未按规定简化办事手续,而将各乡镇查处的违章“摩电”车辆均拖至距县城6公里左右的邦田施救站接受处理,致使人民群众接受道路交通违章处理极不方便。
(三)湘阴县发改局2021年至2023年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审计调查了政府性投资项目储备、前期工作开展,以及分配下达、资金拨付、支出绩效和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审批不规范。经抽查,2021年至2023年县发改局批复的18个政府性投资项目中部分项目审批不规范。如:6个项目未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直接批复,项目未评审率为33.33%;已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12个项目及完成概算评审11个项目,均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2.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经抽查,2021年至2023年实施的5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有3个项目推进缓慢。如:截至2024年3月底,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湘阴湘滨南湖涝区、烂泥湖涝区工程、茵草小区等老旧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仅完成约40%工程量;高岭小区等老旧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仅完成约60%工程量。
3.部分项目监管未到位。经抽查,县发改局对部分项目监管未到位。如:2020年实施的县人民医院杨林寨医疗服务分中心(杨林寨卫生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履行变更增加99.66万元审批程序直接施工。
4.立项项目开工个数少。2021年至2023年,湘阴县政府投资项目立项238个,纳入县重点项目库80个,累计已开工63个,立项超过2年以上未开工项目23个。
5.完成概算批复项目占比不高。2021年至2023年,湘阴县政府投资项目立项238个,完成概算审批项目104个,概算审批数量占项目总数43.7%。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统筹管理各类政府性资源,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等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硬化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储备质量,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发挥好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二)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深入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机制,及时、合理分配资金,高效、合规使用资金。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持续强化全口径严口径债务监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建立财力长效保障机制,强化保障“三保”和债务付息等刚性支出的能力。加大“支出挂账”清理消化力度,科学调度国库资金,确保财政库款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审计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层层压实相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推动健全审计整改的领导、督促和落实机制,形成整改合力;强化跟踪督促检查,坚决查处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进一步深化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工作闭环,切实提升治理效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一正四新”工作思路,聚焦“奋进全省十强县、建设省会卫星城”发展目标,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指导和监督,以高质量审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湘阴篇章作出审计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