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2024年面向农村地区一级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来源: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9-1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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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破解乡村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具体举措〉的通知》湘组发20244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卫发20234号)、《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23〕21号以及《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16个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县市区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卫发2024〕6)文件精神,结合县实际情况,拟公开面向全县农村一级乡村医生招聘3名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人员管理

列入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确认2023年度乡村医生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中的湘阴县农村一级乡村医生,招聘计划3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招聘对象必须具有国家认可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注册地点在村卫生室及一级乡村医生资格;

5. 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其中:45周岁以下是指197911日及以后出生);

6. 学历(学位)证书 、相关资格(职称)证、执业证须于2023630日前取得,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件。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和对象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3.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4年9月14日湘阴县政府门户(官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914-9月24日18:00;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对象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湘阴县卫健局502办公室。

2. 报名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亲笔签名的《湘阴县2024年面向农村地区一级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湘阴县2024年面向农村地区一级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一寸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6)现有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填写及提交的信息、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名对象不符合考核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对象本人自行承担。

4.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人社局和卫健局共同进行现场审核,当场出具资格审查结果。

5.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6. 本次报名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笔试试题及笔试阅卷均由第三方机构照一级乡村医生岗位方向进行。

1. 笔试时间:2024年9269:00至11:00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址:2024年9月26日上午7:50--8:50,在湘阴县卫生健康局502办公室领取。

2.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对象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3. 试主要内容:时事政治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占比20%)和专业基础知识(占比80%主要是对农村常见病的简单诊断和处理、公共卫生知识的掌握与实际运用),满分100分。

4. 笔试成绩7个工作日内在湘阴县政府门户(官网)予以公示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取前三名且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入围体检环节若出现并列第三名者,以职业资格高者优先,职业资格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以服务辖区服务人数多者优先。

(四)体检

1.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2.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3.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湘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湘阴县卫生健康局拟聘用人员、并湘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编制和人事关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在村卫生室;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的协议。

七、相关规定

1. 报名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gyin.gov.cn/index.htm)公布。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不能及时参加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2.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人事手续,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湘阴县卫健局基层卫生健康股(政策咨询):0730--2221026

监督电话:

湘阴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 0730—2260012

信访举报电话0730—2115511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


附件:附件一,湘阴县2024年面向农村地区一级乡村医生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docx
附件二,湘阴县2024年面向农村地区一级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三,湘阴县2024年面向农村地区一级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表.docx

 

  湘阴县2024年面向农村地区一级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专班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