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湘阴县委组织部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7名,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计划选调工作人员5名;事业岗位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选调范围:湘阴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事业岗位选调范围:湘阴县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和医务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廉洁自律。
(二)有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要求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在编在岗,现任职务为乡科级副职及以下、职级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报考事业岗位要求在县内事业单位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在编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未满服务年限的。
(四)与湘阴县委组织部机关干部、湘阴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的。
(五)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或者影响流动调配的。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选调的。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2月29日通过湘阴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9日(限工作日),报考人员需准备好《中共湘阴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张1寸证件照和撰写的文字材料、取得的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湘阴县委组织部办公室(湘阴县行政大楼508室)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名额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实绩考核和面试,未达到比例,经湘阴县委组织部部务会集中研究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湘阴县纪委监委、湘阴县委组织部、湘阴县委编办、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实绩考核
对报名对象资格审查后进行实绩考核。实绩考核主要综合报名对象学历、岗位经历、所获荣誉、工作业绩、年度考核情况进行量化计分。根据实绩考核得分排名,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形成考生综合成绩(实绩考核占60%、面试占40%)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考察
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并通过座谈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情形等。考察情况报湘阴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八)调入
体检合格后,提请湘阴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由湘阴县委组织部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湘阴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三)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湘阴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湘阴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0730—2115658
监督举报电话:湘阴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30—2115661
中共湘阴县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