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秋季中职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为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发放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资金(市县)的通知》(湘财预〔2019〕169号)精神,现核定下达2019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400.08万元,国家助学金58.6万元。为做好发放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教〔2018〕16号)精神,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18〕35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16〕36号)相关规定,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
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教发〔2016〕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17〕12号)等要求,在分配资金时,优先将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三、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杜绝虚报冒领骗取补助金以及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行为,建立完善经常性、制度化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湘阴县教育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