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教发〔2022〕12号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弘扬高尚师德,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形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围绕解决家长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师德师风问题,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警示查处一批师德不正、行为失范的从教人员,着力提高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认识,提升人民群众对教师从教行为的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湘阴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的;
2.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的;
3.课上不讲课下讲的;
4.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的;
5.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教辅目录以外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6.在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7.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晋级晋升、教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8.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31日前)
1.召开会议启动活动。县教育局组织召开湘阴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各学校针对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牵头股室:师训股;责任单位:各学校)
2.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牵头股室:师训股;责任单位:各学校)
3.举办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北京大学和北师大的重要讲话,争当“四有”好老师和做学生“四个引路人”。组织学习全国、全省以及湘阴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迹,形成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牵头股室:师训股;责任单位:各学校)
4.进行典型案例教育。搜集身边和主流媒体曝光过的典型案例,通过组织问题通报会、举案说法讲座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牵头股室:师训股;责任单位: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各学校)
5.开展师德承诺活动。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向社会作出师德承诺,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宣传橱窗等醒目位置,并将承诺书内容以致家长信的形式公开,在承诺中要公开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举报电话。(牵头股室:师训股;责任单位:各学校)
6.签订师德师风责任状。各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学校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克服师德师风建设上的错误认识,扭转师德失范行为查处不力,屡禁不止的被动局面。县教育局和学校、学校与老师层层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严肃承诺践诺,严格责任追究。(牵头股室:师训股;责任单位:各学校)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9月20日)
7.深入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查摆活动。全面开展自查,并完善举报信息共享、督办、协调、联动机制,汇总群众投诉事项等方法,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实行台帐管理,做到边查、边整、边改,对号消帐。(牵头股室:师训股;责任单位: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阳光服务中心、各学校)
(三)督查整改阶段(9月20日-11月20日)
8.加强问题查处力度,提升对督查整改力度。县教育局将组建违反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学校及课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学校在职教师校内外收费办班、有偿补课、上课不讲补课讲等行为。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聘任在职教师兼职、兼课或提供、出租场地给在职教师使用等问题。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群众举报不查实,活动开展不积极,师德师风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追查学校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并通报批评。(牵头股室:教育督导中心;责任单位: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阳光服务中心、社会力量办学中心、各学校)
(四)完善制度阶段(11月20日-12月20日)
9.建章立制、全面总结。各学校要对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查找出的问题,建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要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加强师德师风日常检查监督力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与评价机制,细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建好师德档案,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牵头股室:师训股;责任单位:人事股、各学校)
(五)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
10.注重整治实效,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完善制度四个阶段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制度落实要坚决,查处力度要加大,巩固阶段性成果。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高尚师德、清正廉洁的教育氛围。(牵头股室:师训股;责任单位:人事股、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阳光服务中心、社会力量办学中心、各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学校要切实做到工作安排部署、集中整治措施、发现问题查处、政策要求落实“四到位”,确保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通过专项整治,解决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教师队伍的变化,让学生受益,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二)建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监督长效制度。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各学校要在明显的位置设置举报箱,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学校要为每位教师设立师德档案,每学期评定填写一份,记载师德评定结果和受表彰处罚情况。
(三) 加强协调联动,落实工作责任。县教育局办公室、师训股、基教股、学前教育股、职成股、社会力量办学中心、教育督导中心负责组织学习宣传,检查指导,典型推广;人事股、师训股、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股室和机构在教师评聘、评优、职称等方面严格把关,把“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和师德师风整治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五、组织机构
成立湘阴县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曾维光
副组长:王征宇 罗建红 彭汉军 杨建军
成 员:局办公室、基教股、职成股、学前股、社会力量办学中心、人事股、计财股、师训股、勤管股、督导中心、阳光服务中心、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股室负责人。
湘阴县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投诉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0-2219887
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0730-2219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