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来源:湘阴县教育局   2020-08-03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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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基础教育改革,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巩固中小学阳光招生改革成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岳教发〔2020〕6号)和县人民政府《湘阴县2020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岳湘阴政办发〔2020〕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督查的时间

2020年8月1日至招生结束。

二、专项督查的内容

(一)高中阶段招生办法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公办高中是否跨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是否报批报备;是否超计划招生;是否擅自降低录取标准;高中学校是否违规另行组织文化考试;考生志愿是否按照程序签字确认上报;是否违规更改确认上报后的学生志愿;是否违规录取自动放弃志愿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双特”学生(左宗棠中学“珍珠班”学生,成绩“特优”、家庭“特困”)身份识别是否精准,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是否篡改分数;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是否客观真实;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子女、少数民族考生身份认定是否真实精准,是否违规重复加分;普职分流“红线”以上考生是否审核精准;是否存在篡改考生志愿,未按批次顺序录取;是否存在违规调剂录取提前批中自主招生、指标生、职高对口升学班考生;自主招生方案是否依程序报批,是否未按审批的方案实施,是否超计划招生,是否按要求公开各环节和录取结果;指标生录取是否按分配计划实施,对象识别是否精准,是否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职高对口升学班招生是否超计划,最低控制线是否审核到位,是否按照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文化生是否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和同分档择优的要求录取;违规招收借读生、擅自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和其他违规行为。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是否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是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是否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方式招生;是否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是否以各类特长生之名招生;就近入学调查是否弄虚作假;是否存在假冒随迁子女就读的择校行为;是否超计划、超范围招生;学校是否擅自组织报名;是否组织提前招生;是否落实特殊群体“一人一案”招生入学政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是否走过场、搞形式。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招生纪律的其他情况。是否存在诱导性、虚假性的招生宣传;是否开展功利性、营利性的招生行动;是否组织选拔性的招生考试;是否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是否违规分布招生广告;是否存在“买卖生源”、收受红包、礼品等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开、公正、公平招生的吃喝玩乐行为;是否存在泄露考生及家长信息的行为。

(四)其他问题。各招生学校校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其他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违反阳光招生纪律和失职渎职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到全县各督学区范围内工作一线开展督查,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坚持以督促改,对苗头性问题,现场交办、督促整改。

2、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约法三章”,讲究工作方法,文明督查,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干扰教育结构正常教学管理和学生学习生活秩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走过场、搞变通。

3、严肃追责问责。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文件要求,掌握要点重点,精准督查,确保督查实效。建立督查和调查、督查和问责、督查和通报三同步机制,从严从快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湘阴县纪委监委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