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务服务事项公示
来源:教育局   2015-10-12 00:00
浏览量:1 | | | |

 

序号

服务

事项

主要工作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1

教育阳光服务

办事指引:为办事人提供指引,主动告知办事程序、地点,帮助联系办事人员;政策咨询:耐心答复群众各类咨询,不能当场答复的说明原因,并移交相关科室或单位予以答复;信访接待: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做好办理及回复工作;举报受理:受理来人、来信及网络举报并做好登记;舆情回应:关注和整理网上教育舆情,及时掌握最新民意反馈;信息发布:公示发布教育政策法规、部门职责、办事流程和社会群众关注的教育重大事项等内容;学籍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普通高中学生入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管理。

教育阳光
服务中心

0730-3378330

2

教师资格认定

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户籍范围内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对象的信息、资料的收集、初审与申报工作;负责做好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和补发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教师的资格予以吊销。

师训股

0730-3378030

3

教师招聘

负责拟定全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试教及人员录用等具体工作;负责新聘教师岗位派遣及转正定级培训等工作。

人事股

0730-3378025

4

教师职称评定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系统职称工作政策法规及职称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组织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各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推荐评审工作,承担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和评审委员会建设工作。

人事股

0730-3378025

5

学生资助服务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学前教育学生保育费减免;义教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免学费、免代收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发放;配合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

学生资助
中心

0730-2229581

6

招生考试服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招考办

0730-3378029

7

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安全教育日和“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的宣传。

安全
体卫股

0730-3378039

8

普通话宣传周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组织推广使用普通话。

师训股

0730-3378030

9

学前教育宣传

结合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5月)宣传学前教育政策特别是宣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努力实施科学保教。每年2月、7月在媒体推出《城区幼儿入园攻略》,将城区所有幼儿园的基本信息向社会特别是家长进行公开,宣传优质幼儿园的办园理念。

学前
教育股

0730-275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