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湘阴县审计局   2023-01-18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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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3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易宇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将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做好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向有关部门单位印发整改通知。有关部门单位按要求报送整改结果。现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2022年8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审计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交办意见。2022年9月,黄平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交办意见,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全力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审计部门落实跟踪督促检查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委审计委员办公室、县审计局印发《湘阴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下发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方式、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条跟踪检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效果,对暂不能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制定有效措施和整改计划,逐步规范。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后续审计内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截至2022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63个问题,已整改或基本整改48个,占比76.19%;正在整改中15个,占比23.81%。通过整改,上缴财政12556.4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6175.66万元,统筹盘活资金73045.21万元,加快拨付67295.64万元,调整账务145.14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建立健全制度18项。

(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关单位切实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召开党委(组)会、专题业务会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照“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原则,建立主要领导亲自统筹、分管领导牵头督办、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审计整改责任体系,做到了问题整改零遗漏、全覆盖。在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着力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三)建章立制,强化长效机制。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在全系统内组织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切实“治已病”。同时,对共性、普遍性、机制性问题,相关单位将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制度层面原因,积极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资产和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从源头上强化管理,实现“防未病”。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县财政已将上年结转资金10093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县政府已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作出明确具体要求,同时县财政将指导预算单位编实政府采购预算。

2.关于“部分支出预算未细化”的问题。县财政在预算执行时,已对专项经费支出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县财政已对8个未具体细化到项目的单位进行约谈,并督促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

3.关于“应缴未缴预算收入”的问题。县财政已将利息收入17.45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4.关于“待查收入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县财政已将未及时清理非税待查收入12507.98万元全部确认缴入国库。

5.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超预算”的问题。县财政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对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并督促预算单位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杜绝超预算行为。

6.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县财政已拨付专项资金13867.77万元,剩余1795万元将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

7.关于“未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问题。县财政联合县人社局已对本地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适时启动财审联动。

8.关于“未开展专项债券事前绩效评估”的问题。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从2022年8月起,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对未开展专项债券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不予申报立项。   

9.关于“债券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洋沙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聘请第三方公司对高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EPC)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预计12月底送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同时该公司已完善相关合同资料,并按3%预留质量保证金。

10.关于“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的问题。县财政已将存量资金18493.15万元全部收回盘活。

11.关于“资金下达慢导致资金闲置”的问题。 县财政已将闲置资金18112.96万元全部收回,对确需安排支出的591.90万元按指定用途下达到原单位。

12.关于“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的专户7个银行账户已全部撤户;县城管局、县卫健局的实有资金账户已撤户,高新区、县民政局的实有资金账户暂未撤户。

13.关于“库款保障水平较低,存在支付风险”的问题。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和统计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县财政2022年1月至10月均未低于库款最低保障水平。

14.关于“‘支出挂账’规模大”的问题。县财政已消化371万元,剩余41942.84万元将按《湘阴县财政局暂付款清理工作方案》逐步消化。

15.关于“预算批复数与单位公示数不一致”的问题。县财政已召开相关部门单位专题会,对2021年预算批复数与单位公示数不一致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纠正,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按2022年预算批复公开采购预算。

16.关于“电子卖场采购流于形式”的问题。县财政已对县库区移民服务中心采购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并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流程》,对立项、评审、预算、采购、资金拨付实施全流程封闭管理,杜绝政府采购类似问题的发生。

17.关于“供货价格虚高”的问题。县财政已报省财政厅督促负责电子卖场的运营公司加强电子卖场上架虚高商品的日常清查和处理。

18.关于“超标准预留质保金”的问题。县财政已督促县人民医院整改到位,今后工作中将积极宣传相关政策,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19.关于“未及时支付合同款”的问题。县教育局已付清拖欠账款303.5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已制定还款计划,拖欠账款966.40万元年底前付清。

20.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已对县人社局等7个单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并督促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与相关流程;县教育局等7个单位的7个采购项目已按规定进行合同副本备案。

21.关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于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采购;对县文旅广体局借用电子卖场账号采购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已取消重点办电子卖场账号。对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已进行监督检查,今后将加强日常和定期监督检查,并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制定信用评价制度。

22.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县财政已清理暂存款13406万元、暂付款36660万元,对暂未清理的暂存款31064.69万元、暂付款58185.06万元将按三年清收计划要求到位。

23.关于“财政评审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下发《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将财政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纳入投资评审范围,但对工程建设各项资金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暂未纳入投资评审范围;同时规范档案管理,重新修订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评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完善资料保管程序。

24.关于“未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的问题。县财政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项债券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结果,在湖南政府采购网站公开采购合同。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少编收入预算”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已建立健全预算内部管理制度,编制下年预算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将上年结余资金编入年初预算。

2.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建立健全预算内部管理制度,编制下年预算时充分参考往年预算执行情况,提前与财政部门沟通,将已确定的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3.关于“无预算支出”的问题。县工信局已完善支出管理办法,今后将科学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执行,对确需临时追加的事项严格按调整预算程序进行审批报备后实施。

4.关于“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已完善支出管理办法,编制下年预算时做好经费测算,在核定的经费预算内安排支出,杜绝超预算行为。

5.关于“经费支出占用项目支出”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调整相关账务75.65万元,今后将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杜绝占用项目支出行为。

6.关于“违规报销交通补助”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收回违规报销的交通补助0.56万元。

7.关于“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督促相关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18万元。

8.关于“项目未按规定实施”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湘阴县2022年度全力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已将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资金294.8万元纳入该方案整合使用,但至今未实施,资金也未使用。

9.关于“部门决算编制不真实、不准确”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将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按要求如实精准编制下年度部门决算。

10.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政府采购流于形式问题已接受县财政处理处罚,均已修订本单位政府采购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程序进行政府采购。

11.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将对往来款进行追溯和核实,根据核查结果按规定予以收回或履行核销程序;其下属产业化办、农科所已办理相关财务交接、并账手续。

12.关于“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县工信局已补开发票9.50万元。

13.关于“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目”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已补记固定资产账目13.27万元。

14.关于“工会违规列支行政支出”的问题。县工信局已调整相关账务0.24万元。

(三)专项审计的整改情况

1.“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落实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和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的问题。县财政已对县委党校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今后将加大对该项资金绩效评价力度;县委人才办已在市级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开通子平台,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湘阴人才专栏,及时发布人才相关信息。

(2)关于“‘僵尸企业’未清理到位”的问题。县高新区辖区内的湖南奥莎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标准化厂房和工业用地由县法院挂网拍卖成功,其土地和厂房将得到有效利用。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县工信局已按评估价对原二轻办公楼、办公用房、车棚资产进行系统数据调整;县住建局已对1平方米登记资产建筑面积进行账务调整;玉华卫生院、新泉中心卫生院待办理竣工结算后,根据财评结果进行数据调整。

(2)关于“国有资产账账不符”的问题。县供销社等30家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账务系统的固定资产数量、金额不一致数据已作调整。

(3)关于“国有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已将5宗资产录入系统,其余4宗资产待清理完成后,按资产估计价录入系统;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已将4批设备录入系统;县市监局已制定整改方案,预计12月底完成;县高新区已于2022年7月完成资产并账。

(4)关于“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已出台《湘阴县国有资源资产资本清查摸底工作专项方案》《湘阴县国有资源资产资本运作改革总体方案》,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建立三资工作台账,纳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同时积极推进改制企业资产归集、盘活处置工作。

(5)关于“使用部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资产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并执行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县工信局原二轻资产待完成改制后将划转至县属国有企业;南湖洲镇原胭脂办公楼、东塘中心卫生院原老卫生院已办理产权证,土地储备中心正在办理收储手续。

(6)关于“未及时办理资产产权”的问题。县财政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已对未及时办理资产产权的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并办理66处资产不动产权证,今后将继续推进房屋和土地权证办理工作。

(7)关于“超标准配置资产”的问题。根据《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22-2025年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文件要求,已取消LED显示屏限额标准。县财政今后将严格督促各单位按照规定进行资产配置。

(8)关于“违规实施维修项目”的问题。县公安局等10家单位已完善报备手续,今后县财政将督促各单位在申报维修项目时,同步实施报备。

(9)关于“涉改单位未及时办理资产划转手续”的问题。县民政局4宗房屋及构筑物已划转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0)关于“出租收入管理不合规”的问题。石塘镇、南湖洲镇已将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3万元上缴国库。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超预算”的问题。县人社局已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管理办法,编制下年预算时做好支出测算,对确需临时追加的事项严格执行调整预算程序。

(2)关于“基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县财政已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县级财政补助1160.40万元拨付社保基金专户。

(3)关于“应缴未缴被征地农民保障金”的问题。县财政已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402.92万元缴入社保基金专户。

(4)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未落实到位”的问题。县人社局已将161名退捕渔民中的58人引导参加企业养老保险、103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涉及补贴资金803.10万元,已由禁捕退捕办发放至个人251.75万元,缴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356.30万元,按“先缴后补”的原则已发放补贴37.20万元,剩余补贴资金157.85万元将按政策要求发放。

(5)关于“部分被征地农民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问题。县人社局对新增的被征地农民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3人,根据个人意愿,已安排9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44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已全部录入系统。

(6)关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占用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问题。县财政在审计期间调度资金6167.70万元已归还占用的其他社会保障基金。

(7)关于“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县人社局已将服刑人员、死亡人员违规领取和重复领取养老保险资金7.40万元收回,剩余9万元已签订协议分4年归还。

(8)关于“个人账户退还资金未到位”的问题。县人社局已收回个人账户退还资金61万元、涉及72人,剩余未退还资金28.79万元、涉及71人,已发通知办理退费手续。

(9)关于“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县人社局已将企业养老保险基金3年以上未发生业务的2个银行账户撤户。

(10)关于“未建立数据共享比对工作机制”的问题。县人社局已出台《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健全欺诈骗取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基金行政执法事项移送工作机制的通知》,县法院将判决的案件相关材料、县卫健局将每月各乡镇的死亡人员、县民政局将火化人员名单已发送至县人社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进行比对。

三、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还有部分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对此,各部门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压实责任,抓紧拿出真招实招,强力推动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解决。主要是:              

(一)部分问题要经过必要环节,需一定时间解决。如,“支出挂账”规模大和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资金形成时间较久远,需对项目、单位等进行往来清理后,才能采取措施对资金进行消化、清理。

(二)部分问题情况复杂,需多方协调解决。如,国有资产底数不清和未及时办理资产产权问题,大部分原因是涉及原改制企业等单位资产未及时录入。原改制企业等单位涉及遗留问题多,需要相关部门、单位与主管部门协商,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稳妥推进。

(三)部分问题涉及制度层面,需系统考虑解决。如,预算编制不完整和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审计反映的是县财政和抽查部门预算单位的问题,这就需要主管部门考虑从制度设计层面,系统推进问题的整改。

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对后续整改已作出安排:一是系统梳理问题,区分情况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近期和远期整改目标,分阶段、分步骤抓好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协同合作,对跨部门跨行业,需要共同推进整改的问题,由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合力整改。三是举一反三推动改革创新,对在改革过程中存在制度衔接不畅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分析研究,积极主动探索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改革完善体制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推动被审计单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认真履行督促检查责任,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为我县“奋进全省十强县,建设省会卫星城”作出审计机关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