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25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周学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县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切实整改,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结果。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发了《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方案》,10月14日,林恒求常务副县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有整改任务的部门单位严格按清单整改。截至2020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48个问题,已整改27个,正在整改17个,暂未整改4个。通过整改,解缴财政33065.55万元,及时拨付相关单位10911.55万元。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县财政未将上级提前告知的2019年上级专款、转移支付收入及上年公共预算结余分科目逐项编报,在收支预算中进行反映的问题,县财政将在2021年编入收支预算。
(二)关于“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未细化”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县财政编制的2019年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未细化的问题,县财政将在2021年对专项支出预算细化到经济科目。
(三)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部分专项经费、预备费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县财政将在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严格预算用途,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科学性,减少预算执行中调增调减等事项。
(四)关于“应缴未缴预算收入”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县财政未按规定将应缴预算收入24191.87万元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县财政于2020年10月底前将砂石资源费24000万元、劳保基金账户资金136.26万元,大地化工缴税款结余款13.46万元,中央特设专户利息收入42.15万元将在2020年11月上缴国库。
(五)关于“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科目缴库”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县财政事务中心未将水资源费等非税收入9359.90万元按对应科目缴库的问题,县财政事务中心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科目缴库,并要求相关执收单位按照对应科目收费、缴库。
(六)关于“扩大范围征收失业保险金”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违规扩大范围征收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从2020年10月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不再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纳入征收范围。
(七)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未纳入专户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县财政未及时将社保基金8733.92万元拨入社保基金专户的问题,县财政于2020年10月底前已将基金缴入社保基金专户。
(八)关于“支出转暂存款”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县财政将2019年指标56147.07万元列支挂“暂存款”科目的问题,因县财政目前财力困难暂时无法完全整改到位,将逐步支付到位。
(九)关于“待查收入未及时清理”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县财政事务中心待查收入1354.22万元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县财政事务中心已于2020年6月对待查收入进行全面清理。
(十)关于“未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县财政于2020年5月将县扶贫办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十一)关于“县财政事务中心未及时清理相关银行账户”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县财政事务中心未按规定及时对汇缴户、专户16个银行账户进行清理的问题,截至2020年10月底,县财政事务中心已清理银行账户6个。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县财政部分股室未将专项资金13781.17万元及时拨付相关部门单位的问题,截至2020年10月底,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0818.55万元,剩余专项资金2962.62万元将严格按项目工程完成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十三)关于“财政投资评审履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县财政未按规定制定财政投资评审年度工作计划、评审报告书面征求意见期限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评审报告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县财政已制定2020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年度工作计划和更正评审报告书面征求意见期限,并将按相关规定逐步完善评审报告内容。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⑴关于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6项内容建设和推进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县政府于2020年6月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⑵关于部分单位绩效评价相关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县财政已建立预算绩效人才库,从2020年10月起对单位绩效评价按相关要求执行。
⑶关于未按规定将预算绩效目标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问题,县财政已将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报送县人大审议通过。
(十五)关于“财政存量资金该用未用”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县财政总会计账暂存款等科目部分结余(结转)资金4545.62万元和村级运转专项资金232.55万元该用未用的问题,县财政将于2020年底收回存量资金。
(十六)关于“未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县财政未按规定公开6项预算信息的问题,县财政已按上级财政部门口径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算信息。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整改情况。涉及县民政局等3个单位未将上年结余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的问题,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贸促会在2021年将上年结余资金编入部门收入预算。
(二)关于“预算支出不合规”问题整改情况。
1.涉及县扶贫办培训费年初预算1万元,实际支出10.24万元,超预算9.24万元的问题,县扶贫办将在2020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列支。
2.涉及县司法局违规列支非联点单位新农村建设资金5万元的问题,县司法局将在2020年11月整改到位。
3.涉及县司法局挤占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装备费)2.39万元,用于局机关购买办公桌椅等的问题,县司法局已调整相关账务。
(三)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 问题整改情况。涉及县扶贫办购置电脑耗材、宣传资料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县扶贫办已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1.涉及县扶贫办等2个单位资产(负债)不完整、不真实的问题,县扶贫办、县贸促会在2021年将2020年决算数字算精准后再上报。
2.涉及县民政局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县民政局于2020年7月对往来款2885.08万元进行了清理,清理消化往来款1103.80万元。
3.涉及县司法局等3个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县司法局、县扶贫办、县贸促会已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4.涉及县慈善总会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县慈善总会已按要求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
5.涉及县贸促会应缴未缴财政专户的问题,县贸促会已将库存现金0.95万元缴入国库其他资金户。
(五)关于“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涉及县民政局机构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县民政局已制定方案对“三定”文件外的内设股室进行清理、撤销。
2.涉及县民政局等2个单位劳务用工不规范的问题,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已对超编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清退。
3.涉及县民政局殡仪馆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民政局已向县政府作了汇报,并与承包方正在协商中。
4.涉及县司法局等2个单位应收未收工会会员会费1.75万元的问题,县司法局、县贸促会已将应收未收工会会费从会员手中收回。
三、扶贫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按规定邀请扶贫对象参与验收”问题整改情况
金龙镇、岭北镇、鹤龙湖镇、洋沙湖镇等4个乡镇对46个基础设施项目已经按照规定邀请相应项目周边贫困户参与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
(二)关于“主管部门及相关乡镇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乡镇及相关部门对产业扶贫企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乡镇从今年6月开始已按要求加强对湖南中麻科技发展公司、湖南凯佳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福邦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家产业扶贫企业进行监管,并完善相关检查资料。
2.关于产业扶贫企业未按时分红的问题,湖南省福邦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湘阴县新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已分别将产业分红资金12.29万元、13.71万元经相关乡镇打卡到对应贫困户。
3.关于产业扶贫项目未设立项目专账的问题,湖南省福邦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麻科技发展公司、湘阴新旺特种养殖专业合社3家企业已设立扶贫项目专账。
(三)关于“扶贫项目报账手续不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金龙镇、岭北镇、鹤龙湖镇、洋沙湖镇等4个乡镇已对52个扶贫基础设施项目中报账手续不完善项目补齐了相关资料。
(四)关于“扶贫项目内容公示不完整”问题整改情况
金龙镇、鹤龙湖镇、岭北镇和洋沙湖镇等4个乡镇已按规定对10个基础设施扶贫项目内容进行公示。
(五)关于“扶贫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金龙镇、岭北镇、鹤龙湖镇和洋沙湖镇等4个乡镇已印制《脱贫攻坚到户政策一览表》发放到户,并压实各村(社区)、帮扶责任人上户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四、国有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一)县自来水公司
1.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问题整改情况
县自来水公司于2020年10月将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70.26万元上缴县财政。
2.关于“应征未征财政收入”问题整改情况
县自来水公司于2020年5月将应征未征财政收入5.34万元上缴县财政。
3.关于“应收未收水费”问题整改情况
县自来水公司于2020年7月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收未收水费3.61万元收回。
4.关于“应收未收工会会费”问题整改情况。
县自来水公司暂未整改。
5.关于“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县委、县政府于2020年10月20日进行公开招投标,由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接收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待改制完成后县自来水公司将按照要求制定新的制度。
(二)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关于“国有股权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湖南湘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权已移交至洞庭控股集团,并明确了股权份额为6.3%;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投资权于2020年4月30日移交洞庭控股集团,投资收益仍在协商中。
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未履行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底,县国资公司已将部分不动产权经营性门面租金收入缴入指定账户。
3.关于“应缴未缴税金及附加”问题整改情况
县国资公司正与县财政国资服务中心、税务局进一步对接,积极稳妥处理好国有经营性资产门面租金收入应缴未缴税金及附加问题。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
县财政于2020年4月7日将上级专项资金67万元拨付至相关单位。
(二)关于“捐赠信息公开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
县慈善总会于2020年4月3日在县电视台对捐赠物资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关于“捐赠行为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南湖洲镇于2020年4月2日将非党员群众捐款43.35万元全部上交捐赠指定账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果,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审计机关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