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湘阴县审计局   2020-10-10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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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2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周学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组织开展了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4个部门预算执行、2个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政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审计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围绕中心工作,聚焦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基本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收入稳中有进。虽受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但通过压实征管部门责任,开展税收征收“六大行动”,实行综合治税,加强财税部门收入会商调度,严格重点涉税部门单位税收代扣代缴责任制,确保了湘阴县财政收入增幅基本符合预期。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按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有保有压,严格厉行节约,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调减和退出不应由财政负担的专项经费项目等措施,“三保”支出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得到较好保障。

——财政改革推进有序。不断增强预算统筹配置能力,出台了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监督管理办法。县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全面铺开。完善“互联网+监督”,升级和上线运行了村账乡代理、新政府会计制度两个系统。完成年度化债工作目标,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和改革有序推进。

——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县政府办印发的《审计整改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实行对账销号,限时办结。截至2020年4月底,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上缴国库资金532.86万元,督促拨付相关单位22857.51万元,因客观因素或历史原因产生的问题,也已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予以规范或出具审计要情、请示,建议上级从体制机制上予以改革规范。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县财政编制的本级决算草案显示,2019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4.88亿元(含上年结余),支出总量64.24亿元,结转下年0.6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35.66亿元(含上年结余),支出总量35.23亿元,结转下年0.43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47亿元(含上年结余),支出29.55亿元,结转下年4.92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在财政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通过继续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加以解决。

(一)预算编制不完善

1.预算编制不完整。县财政未将上级提前告知的上级专款、转移支付收入预计数共计89968.06万元及上年公共财政预算结余4673万元分科目逐项编报,在收支预算中进行反映。

2.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未细化。县财政编制的县信访局等45个单位(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1733万元仅明确了使用方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实际采取县领导年中逐笔审批、逐笔发指标文的方式安排。

3.预算编制不科学。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调整预算幅度过大,其中调增支出32384万元,调减支出15565万元;2018年度县综合绩效考评及获省(部)级厅(局)级荣誉奖励资金预算安排专项经费1630万元,实际支出4514.67万元,预算安排只占实际支出的36.10%;预备费按规定应安排2701万元,实际安排2000万元,少安排701万元。

(二)收入征缴不规范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县财政未按规定将应缴预算收入24191.87万元及时上缴国库。

2.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科目缴库。县财政事务中心未将水资源费等非税收入9359.90万元按对应科目缴库,以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等名义缴库。

3.扩大范围征收失业保险金。截至审计之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扩大范围征收失业保险金,违规将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纳入征收范围。

(三)财政管理不严格

1.社会保险基金未纳入专户管理。截至2019年末,县财政未及时将社保基金8733.92万元拨入社保基金专户,挂“暂存款”科目。

2.支出转暂存款。县财政将2019年指标56147.07万元列支挂“暂存款”科目。

3.待查收入未及时清理。截至2019年末,县财政事务中心待查收入1354.22万元未及时清理。

4.部分单位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截至2019年末,县财政未按规定将县扶贫办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5.未及时清理银行账户。截至2019年末,县财政事务中心未按规定及时对汇缴户、专户16个银行账户进行清理。

6.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截至审计之日,县财政部分股室未将专项资金13781.17万元及时拨付相关部门单位。

7.财政投资评审履职不到位。县财政未按规定制定财政投资评审年度工作计划、评审报告书面征求意见期限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评审报告内容不完整等。

8.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截至2019年末,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6项内容建设和推进执行不到位;部分单位绩效评价相关手续不完善。未按规定将预算绩效目标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9.财政存量资金该用未用。截至2019年末,县财政总会计账暂存款等科目部分结余(结转)资金4545.62万元和村级运转专项资金232.55万元该用未用。

10.未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截至审计之日,县财政未按规定公开6项预算信息。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扶贫办、县贸促会4个单位。上述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预算11444.24万元,决算支出28330.68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准确

县民政局等3个单位未将上年结余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资金2400.21万元。

(二)预算支出不合规

1.商品服务支出超预算。县扶贫办培训费年初预算1万元,实际支出10.24万元,超预算9.24万元。

2.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县司法局违规列支非联点单位新农村建设资金5万元。

3.挤占专项资金。县司法局挤占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装备费)2.39万元,用于局机关购买办公桌椅等。

(三)政府采购不规范

县扶贫办购置电脑耗材、宣传资料7.75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四)财务管理不严格

1.资产(负债)不完整、不真实。县扶贫办等2个单位上报决算报表与单位资产负债表不一致。

2.往来未及时清理。县民政局对机关历年往来2885.08万元未及时清理。

3.内控制度不健全。县司法局将社区矫正专项工作经费20.08万元直接转帐至乡镇司法所所长或内务工作人员个人帐户,且各司法所无资金使用具体明细;县扶贫办以现金支付资料费、办公费等开支113.82万元;县贸促会未在其制定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将招商引资工作接待标准及程序作详细体现和细化。

4.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截至2019年末,县慈善总会账务未结转、会计凭证未按期整理装订成册。

5.应缴未缴财政专户。县贸促会将应缴财政其他资金专户的高铁、住宿个人补差款和违规自评奖金0.95万元,直接用于支付招待费和办公费。

(五)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1.机构设置不规范。县民政局“三定”核定股室9个,实际挂牌股室12个。

2.劳务用工不规范。县民政局在职人数为满编177人,按规定不得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实际聘用劳务派遣人员25人;县司法局在职实有人数为95人,按规定聘用人数不超过5人,实际劳务派遣人数11人,超标准6人。

3.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县民政局未对县殡仪馆按期签订经营合同,2018年至2019年仍按原合同每年收取17万元上缴财政。

4.应收未收工会会费。县司法局等2个单位应收未收工会会员会费1.76万元。

三、扶贫审计情况

本次重点审计了湘阴县2019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延伸调查了4个乡镇、2个重点产业扶贫企业以及10家结对帮扶企业的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等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邀请扶贫对象参与验收

金龙镇等4个乡镇有46个基础设施项目未按规定邀请扶贫对象参与验收。

(二)主管部门及相关乡镇监管不到位

1.乡镇及相关部门对产业扶贫企业监管不到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对湖南中麻科技发展公司等3家产业扶贫企业监管不到位,无相关监管资料。

2.产业扶贫企业未按时分红。截至审计之日,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未督促湖南福邦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按产业扶贫协议约定按时将分红款26万元拨付给受益贫困户。

3.产业扶贫项目未设立项目专账。截至审计之日,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未督促湖南省福邦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按要求设立扶贫项目专账。

(三)扶贫项目报账手续不完善

金龙镇等4个乡镇52个扶贫基础设施项目中部分项目报账手续不完善。

(四)扶贫项目内容公示不完整

金龙镇等4个乡镇10个基础设施扶贫项目未按规定内容进行公示。

(五)扶贫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

截至审计调查之日,岭北镇躲风亭社区等4个贫困村(社区)存在扶贫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现象。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自来水公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2家企业2019年末资产总额170595.49万元、负债总额32990.50万元、净资产137604.99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自来水公司

1.应缴未缴财政收入。截至2019年末,县自来水公司应缴未缴县财政收入170.26万元。

2.应征未征财政收入。县自来水公司2015年至2019年应征未征财政收入5.34万元。

3.应收未收水费。县自来水公司2018年至2019年应收未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费3.61万元。

4.应收未收工会会费。县自来水公司2015年至2019年应收未收工会会员会费16.59万元。

5.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一是内控制度不完善。二是人员编制管理不规范。三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四是债权管理不到位。五是水费信息系统管理不规范。

(二)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国有股权管理不到位。截至2019年末,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国有股权管理不到位,导致国有股权不明晰、收益不完整。

2.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未履行到位。截至2019年末,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要求督促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及二级机构将30处经营性租赁资产出租收益汇缴入公司指定账户,均由各单位自行收取。

3.应缴未缴税金及附加。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国有经营性资产门面租金收入323.26万元,应缴未缴税金及附加53.87万元。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对湘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延伸审计了县红十字会、县慈善总会等16家政府机构和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截至2020年3月底,县财政局未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67万元拨付到位。

(二)捐赠信息公开不及时

截至2020年3月底,县慈善总会接受的捐赠物资0.62万件未按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三)捐赠行为不规范

截至2020年3月底,南湖洲镇人民政府收取非党员群众捐款43.35万元未按规定缴入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定社会捐赠账户。

六、审计建议

(一)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改进预算分配方式,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率。完善县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制度,加快推进项目库建设,提高资金分配的精准度和有效性。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开支,梳理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公共资金绩效意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逐步推动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积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特别是要抓住脱贫攻坚、简政放权、减税降费、涉企收费、防范重大风险等重大政策落实的关键领域环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政策执行监管,切实协调解决在行政审批、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落实好县人大审议意见,强化预算全过程监督力度。紧密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要求,强化政府预算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加大推进审计结果的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审计成果运用的长效机制。持续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专项联合督查,更好地“治已病、防未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砥砺奋进,担当作为,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奋力书写湘阴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