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安发〔2021〕9号 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06-2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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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2021年6月13日6时40分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截至14日晚,事故已造成25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造成巨大人员伤亡,教训深刻!要全力抢救伤员,做好伤亡人员亲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

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救援和救治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达哲批示: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所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较真碰硬整治各领域存在的安全问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建党百年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批示: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各领域、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巡查检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6月14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谢建辉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置、作为第一责任,把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作为第一目标,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委一鸥书记专门就安全生产召开各县值班主责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安明电〔2021〕3号)和县委、县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迎接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自觉

为建党10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事关“两个大局”,是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县各单位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书记许达哲、省长毛伟明批示精神,贯彻落实6月14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迅速行动起来,专题研究部署,认真举一反三,制定具体措施,迅速采取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立即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湖北事故教训,从6月15日起,各乡镇(街道)、城管、市监、交通、商务、交警等有关部门迅速对全县所有燃气储存、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开展巡回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加强对管道、钢瓶安全检测,以及废旧钢瓶的收缴力度;加大对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行为整治力度;突出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供应)站、天然气输配系统、大型商业用气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型餐饮用户、农贸市场和居民用气、企业工业用气、社会零散单位用气等燃气安全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必须一律先采取安全管控措施再行整改。加强管道巡线巡查和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管控,严防违法违规施工危害管道安全。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针对特护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及水上交通、校车和校园、工贸行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一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石化加油站防泄漏、防堵塞、防中毒、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认真落实储罐、输送管道、仪表、重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及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督促企业制订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实行安全隐患闭环管理。二是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源头风险管控治理和集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突出车站、码头等客运重点场所,突出国省干道、农村公路等重点路段,加大对货车、“两客一危”、校园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渣土车、农用车、营转非客车等重点车辆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和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假牌套牌等突出违法行为,严打涉牌、涉酒、涉证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强化桥梁、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等事故易发路段管控,及时落实预警预报、道路交通安全提示、临时封闭等管控措施,杜绝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渡口、渡船、工程船舶、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农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三是校车和校园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校园安防“三项”建设和“护学岗”设置推进情况;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校车交通违法处置制度、校车核载定员制度、校车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落实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进一步完善溺水事故“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家庭监护”多位一体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重点水域和易发生溺水事故水库的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在危险地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公众平台加强防溺水教育宣传,坚决防止溺水事故发生。四是工贸行业安全管理。严格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全面系统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涉爆粉尘作业、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等重点生产环节和钢结构厂房结构安全情况,整治一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生产工艺设备落后、现场安全管理薄弱、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五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等事故为重点,排查治理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要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肃查处。要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以包代管、盲目抢工期、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违规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消防领域安全管理。要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整治商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宾馆、饭店、车站、医院、养老机构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隐患,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要毫不放松做好易燃易爆企业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用氧用电设施、物资集中区域、电气线路等安全巡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安全通道畅通。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从6月15日开始,全县上下各乡镇(街道)必须在所属行政区域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排查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重点行业领域严密组织拉网式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企业采取自查自改、互查互督、对表检查等方式,严格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空档。对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制和曝光制,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进行曝光,绝不允许重大隐患行业、重大隐患企业、重大隐患的设施设备带病运行。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进行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清零,不留隐患。对未落实隐患整改和推动不力的单位或相关责任人要启动提前问责警醒。

五、强化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

当前正值主汛期、党的100年华诞大即,全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发生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对不按规定要求报送紧急重要信息或存在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要针对主汛期的气候特点,充分发挥部门间安全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雷电、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强应急准备,落实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重点领域开展模拟演练。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

六、强化安全生产督导督查

从6月15日起,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带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根据《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湘办〔2018〕41号),对照责任制清单,组织开展对分管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分管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所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从6月16日起,县安委办将联合县委县政府督察室,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督查,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岳市安〔2021〕2号追责问责,并给予全县通报。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