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大清零”行动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01-2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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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安发〔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春节临近,省“两会”召开在即,为认真贯彻省委庆伟书记、市委普华书记、市政府爱武市长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1·5”岳阳市巴陵石化煤气泄漏事故、“1·11”怀化芷江民居楼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委镇江书记、县政府世奇县长批示指示,结合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的通知》(岳市安〔2022〕1号)要求,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前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改进作风、强化责任、勇于担当、狠抓落实。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全面排查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整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和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措施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突出当前安全生产时段特征和气候特点,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百日大会战为抓手,严格按照“四个责任”和“三个必须”落实责任措施,紧盯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道路及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强力开展“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和双重预防机制三大重点任务攻坚,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危化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自动控制系统是否依规按章设计、运行、维护: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科学有效;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严格审批并管控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二)烟花爆竹:持续强化全县“全域禁炮”行动,突出春节时段特点,属地政府要全面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加大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打击力度,对城镇繁华地段、人员密集地方、集贸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没收非法经营货物,对长期无证经营的“钉子户”,从重从严打击,落实行刑衔接。要重点查处未经公安部门许可、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偷运、违反许可事项、一证多运、超量运输、中途转运、利用公共交通车辆贩运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要结合全县“全域禁炮”行动工作要求,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期的门店,妥善处置烟花爆竹存量,收缴其经营许可证,对证照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工贸行业:排查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类制度措施;是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融熔金属、有限空间、煤气管道、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等关键生产部位和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场所,以及仓储和重大危险源(点)。全面排查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及火灾、爆炸等事故隐患。

(四)消防安全:汲取衡阳“1·8”、怀化“1·11”火灾事故教训,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城中村、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群租房、“三合一”等火灾风险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治理,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及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不畅通,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使用的电器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重点检查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等。

(五)道路和水上交通:深刻汲取县内外事故教训,持续深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落实“人、车、路、企、政”治理,加强对“两客一危一校车”重点车辆动态管控,强化路面执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非法改(拼)装机动车、渣土车野蛮驾驶、马路市场等顽瘴痼疾;聚焦农村交通安全短板,突出山区乡镇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交通劝导,推进“戴帽工程”,严厉查处农用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突出“四类重点船舶”(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和库区渡船、渡口及水上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内河船舶涉海运输和“两小”船舶整治;严格落实“六不发航”制度,恶劣天气实行封航。

(六)建筑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严防坍塌、高坠、物体打击、用电伤害等安全事故;是否全面排查存在疑似滑坡、垮塌等危险因素威胁的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库房、临时办公场所等;是否加强深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高边坡、高处作业、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及模板支架等易受恶劣天气影响的危大工程的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防护情况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排查;是否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制定并执行专项方案审批论证制度,严格执行经审批的专项方案;是否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七)城镇燃气:深刻汲取“1·5”岳阳市巴陵石化煤气泄漏事故、“1·7”重庆武隆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落实燃气罐区、站场、管道、液化气瓶、用户端、运输、涉气施工全流程、全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强力“打非治违”,重点整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销售不符合安全要求气瓶、充装超期未检气瓶及餐饮场所等燃气使用单位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安全隐患;狠抓涉气施工安全整治,落实燃气管道保护“五不准”,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特种设备: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架空索道、电站锅炉的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客运码头、宾馆酒店、商场、公园景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重点工程乘用电梯,严厉打击未登记使用、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文化旅游:着重排查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定期检查及安全运行情况,高风险旅游项目是否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场地(陡坡、急弯、临崖临水路段)安全警示提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等基础设施设备设置情况;星级饭店和农家乐的食品安全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旅游客运车辆运行是否存在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及“带病”上路情况;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火措施及消防安全通道是否设置到位;遇有极端天气,及时采取应急避险措施,必要时关闭旅游景区景点,确保安全。

(十)森林防火:要深入排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公墓、林区散坟等重要目标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是否做到严防“火源上山入林”;是否做到严格祭祀用火、农事用火及生产性用火等野外火源管控;深入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重点卡点以及护林人员巡护情况,严格野火管控;深入检查扑火队伍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队伍集中、物资储备、培训演练等情况,确保应急到位;深入检查预案是否修订到位;深入检查应急值守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火情信息报送等情况,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林业和气象等部门是否加强协同配合,加强重点时段森林火险形势会商研判,加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测预报,进一步完善火情的预判和火险形势的研判,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

(十一)冬季室内取暖安全:各乡镇要迅速部署、督促村组(社区)开展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集中整治,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等重点部位、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农村独居户等重点人群,采取“敲门行动”进入每家每户宣传、排查、整治,严防电气火灾、“小火亡人”及烧煤、烧炭、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引发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其他行业领域:对民爆物品、油气输送管道、老旧危楼、河道采砂、电力等行业领域也要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坚持生产安全与公共安全“两手抓”,生产经营性与非生产经营性事故“两手防”,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点位,加强风险预判、预警、预防,夯实基层基础,打通安全防范“最后一公里”,严防发生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合法必须管非法”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我县以及省内外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紧密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任务和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各线分管领导具体抓,亲自研究部署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推动工作措施落细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隐患整改。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百日大会战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结合,查找短板弱项,深化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对问题隐患立行立改、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严格按照岁末年初“百日大会战”要求,继续采取“四不两直”、巡检、抽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排查检查,实行清单式排查、交办、督查和执法。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力“打非治违”,对违法违规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要求,强力推动行刑衔接,落实依法治安。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强化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举报人要严格按照《湘阴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兑现奖励。

(五)强化值班值守。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协调联动,健全风险预判预警预防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高危企业假日期间要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切实防范假日安全管理松懈。要加强应急处突的联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统筹“现场处置、信息上报、舆情管控”,确保处置有力有序有效。

(六)强化督导问效。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根据《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湘办〔2018〕41号),对照责任制清单,组织开展对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督导检查,有效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也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既要突出事故多发、风险集中的重点辖区和行业领域,又要兼顾“想不到、管不到”,杜绝漏管失控,严防事故发生。县安委办将联合县委县政府督察室,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安全生产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岳市安〔2021〕2号追责问责,并给予全县通报。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