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民政发〔2016〕80号 湘阴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为优抚对象巡诊服务”活动的通知
来源:民政局   2016-11-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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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民政所: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为优抚对象巡诊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和省民政厅《关于建立优抚医院医疗巡诊制度的通知》(湘民发〔2012〕39号)文件精神,结合上年度优抚对象医疗巡诊情况,推进“为优抚对象巡诊服务”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年10至11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优抚对象医疗巡诊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优抚医疗巡诊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优抚股和优抚医疗结算中心牵头,负责优抚医疗巡诊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康复医院负责具体实施,选调优秀医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安排好巡诊交通工具;计财股负责保障此次活动所需经费;各乡镇民政所负责通知所在地优抚对象参加巡诊活动,并告知其注意事项。活动采取在优抚对象相对集中地建立巡诊点、对个别特殊优抚对象上门入户巡诊服务等方式进行。

二、服务对象

1、在乡复员军人;2、其他重点优抚对象中的精神病、恶性肿瘤患者。

三、服务内容

1、实地为患病优抚对象检查病情。根据就诊优抚对象个人或监护人提供的病情状况,在心电图、血分析、肝功、肾功、血糖、血脂、血尿酸等免费检查项目的基础上,进行内科、外科、精神科等方面的病情诊断,同时,对病情轻度患者免费发放药物,病情严重的安排住院治疗。

2、提供健康指导和教育。充分利用医疗巡诊机会,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医疗保健知识,提高患病优抚对象自我保健能力。同时,向巡诊优抚对象发放健康教育相关资料。

3、建立优抚对象健康档案。根据往年巡诊档案,结合优抚对象健康体检、残情鉴定、康复治疗等病情资料,切实摸清优抚对象健康状况,掌握患病优抚对象分布、疾病类型、家庭状况等主要情况,逐步建立优抚对象医疗健康档案,实施分类管理,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医疗巡诊服务、实施分类保障筑牢基础。

4、扩大优抚医疗巡诊社会效应。在完成优抚对象医疗服务保障任务前提下,积极为当地群众提供医疗服务,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四、工作安排

1、巡诊活动以乡镇为单位进行, 10月 10日 前局优抚股将此次巡诊活动服务对象名册下发到各乡镇民政所负责人; 11月 1日 前各乡镇民政所对辖区内服务对象健康状况信息进行摸底,并按照“集中巡诊”和“上户巡诊”分类后上报优抚股。

2、组织巡诊活动的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政策精神,部署活动开展。

3、局优抚股根据各乡镇对服务对象的摸底情况, 11月 2日 -- 12 月25 日 合理安排好“上户巡诊”时间,组织医护人员按时完成巡诊任务。“上户巡诊”时,各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正确引导。

4、康复医院专门设立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巡诊窗口,按照此次巡诊活动的工作安排,确保专人坐诊,直接服务于“集中巡诊”的服务对象。个人单独前往康复医院就诊的,需持局优抚股开具的“2016年优抚对象医疗巡诊介绍信”方可享受免费服务(其中精神病患者需监护人陪同)。

5、整个巡诊工作结束后,康复医院应组织医疗专家组对巡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优抚对象健康档案。对病情特殊或较重的对象,有针对性地提出康复或治疗意见,为广大优抚对象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保障。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大重视力度,搞好协调配合。各乡镇民政所要高度重视此次优抚医疗巡诊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其它责任人员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主动作为,为优抚医疗巡诊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2、要规范操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局优抚股要派专人全程参与此次巡诊活动,在服务对象的身份认定、药品发放上切实加强监管,制定相关操作流程,做好登记文本资料,保证活动落到实处。

3、要加强业务培训,确保规范操作。局优抚股负责出具此次巡诊活动服务对象的详细名册,康复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所有参加巡诊的医护人员应穿戴整洁,做到尽职尽责、诊断正确、用药合理、处方规范、记录完善。

4、要搞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局优抚股和康复医院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优抚医疗巡诊制度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优抚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为推动优抚医疗巡诊制度的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1、2016年度优抚医疗巡诊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2、优抚对象就诊注意事项

3、各乡镇优抚医疗巡诊相关安排一览表

 

 

 

                                    湘阴县民政局 

2016 年10月28日

 

 

 

 

 

 

 

 

附件1:

 

2016年优抚医疗巡诊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左  重  副局长

副组长:周  勇  优抚股股长

        李红辉  优抚医疗结算中心主任

        易  军  康复医院院长

成 员:戴  祺  优抚股副股长

        金朝帅  优抚股副股长

        傅鑫东  优抚医疗结算中心工作人员

       刘向华  医务科科长

        朱  铧  药剂科科长

        刘艳兰  护士长

        易  文  内科主任

        刘  素  B超、心电图医师

        叶超群  医疗救护车司机

 

 

 

附件2:

 

优抚对象就诊注意事项

 

1、就诊前三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2、就诊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晚上十二点以后,请完全禁食(包括饮水) ,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就诊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女性就诊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

4、精神病患者或智力障碍对象需监护人陪同前来巡诊点。

5、就诊过程中有问题及时与就诊医生联系,应积极配合医生的各项检查,不要因为害羞而自动放弃某些检查项目。

6、各乡(镇)民政所在巡诊前应填写好《健康检查表》中优抚对象信息栏及粘贴好病人照片,巡诊时交县康复医院巡诊医护人员完成《健康检查表》其他内容。

 

 

 

 

附件3:

 各乡镇优抚医疗巡诊相关安排一览表

 

 

乡镇名称

巡诊人数及形式

时间安排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湘滨镇

15名上户巡诊,3名集中治疗

2天

刘星辉

13974025309

南湖洲镇

15名上户巡诊,3名集中治疗

2天

彭国定

13874021834

新泉镇

15名上户巡诊,3名集中治疗

2天

姚高望

13787855798

鹤龙湖镇

15名上户巡诊,3名集中治疗

2天

戴朝晖

13789022052

岭北镇

15名上户巡诊,3名集中治疗

2天

任建何

13974027238

金龙镇

5名上户巡诊,1名集中治疗

1天

瞿建新

13575056515

玉华乡

5名上户巡诊,1名集中治疗

1天

吴胜利

13786008821

袁家铺片区

5名上户巡诊,1名集中治疗

1天

刘  峰

13707408811

长康片区

5名上户巡诊,1名集中治疗

1天

静河乡

5名上户巡诊,1名集中治疗

1天

陈  阳

13874022080

樟树镇

5名上户巡诊,1名集中治疗

1天

蔡哲仁

15197002638

六塘乡

5名上户巡诊,1名集中治疗

1天

戴  玉

18390093233

东塘镇

5名上户巡诊,1名集中治疗

1天

侯  卫

13874023590

石塘片区

5名上户巡诊,1名集中治疗

1天

徐胜国

13574037742

三塘乡

5名上户巡诊,1名集中治疗

1天

金建平

13548925259

横岭湖青山岛

1名集中治疗

1天

张文彬

13789059030

白泥湖片区

5名上户巡诊,1名集中治疗

1天

何友文

15274055888

杨林寨乡

10名上户巡诊,2名集中治疗

1天

向新林

13469259085

文星镇

25名上户巡诊,6名集中治疗

3天

李政来

13974025022

说 明

具体巡诊时间以局优抚股根据进展情况的实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