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1年5月10 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高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键铭大道)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湘阴县高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键铭大道)标准化 厂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阴县高新区洋沙湖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湘阴恒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岳阳凯丰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阴恒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湘阴县高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键铭大道)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高新区洋沙湖工业园,北临旺湘路,西至中联大道,南邻键铭大道,属于规划工业用地,其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54′39.56″,北纬28°38′21.82″,厂房总占地面积48523.5m2,总建设面积:30971.76m2。总投资约12192.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7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栋钢结构厂房每栋1-2层,建筑面积为26416.5m2;办公楼建筑面积为2353.75m2;倒班楼建筑面积为2149.02m2;门卫室建筑面积17.49m2;生活垃圾站建筑面积35m2;配套建设给排水、停车位、绿化、供电、消防等其它生活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设计、施工及营运过程中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扬尘控制与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第3号)执行。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并设置好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在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扬尘污染。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00-次日凌晨06: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裸露土壤应尽快进行防尘网覆盖和植被恢复;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转运;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周边绿化工作。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并分别与高新区雨水、污水管网相衔接。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标准和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厂房楼栋,2#厂房如需设立排气筒,排气筒位置需远离居民区;食堂厨房须使用清洁燃料,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到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室外高空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做好基础减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后排放。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订)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项目方应对入驻企业加强管理,规范其固体废物处置方法;入驻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各类危险废物等,需经入驻企业各自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6.进入该项目内的企业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