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0吨水性涂料混合与分装项目 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1-03-2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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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21年3月22 日我局拟批准《年产20000吨水性涂料混合与分装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年产20000吨水性涂料混合与分装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湘阴县金龙新区卓达金谷创新园1栋101号和102号厂房

建设单位

湖南中科建涂实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水天净化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中科建涂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水性涂料混合与分装项目拟建于湘阴县金龙新区卓达金谷创新园1栋101号和102号厂房。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5′47″,北纬28°31′31″,项目占地面积为7169.25m2,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8万元,主要的建设内容有:生产车区、办公室等。项目主要设备有分散缸、调和缸、真石漆搅拌缸、储罐(不带搅拌)、真石漆生产缸、基料储罐、多功能缸等,项目主要以乳液、钛白粉、石英砂、填料、纤维素、成膜助剂、防冻剂等为原辅料生产乳胶漆、真石漆、防水漆、多彩仿石漆等水性涂料。其工艺流程为:(一)纯水制备生产工艺主要为:原水泵---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滤液---高压泵---反渗透---纯水用水点;(二)乳胶漆、真石漆、防水漆生产工艺主要为:纯水---分散---搅拌---灌装---入库;(三)多彩仿石漆生产工艺主要为:纯水---分散---搅拌---按需调色---彩点造粒---灌装---入库,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加强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防设施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好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三格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一并进入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卓达污水处理设施管线接纳标准进入卓达金谷创业园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洋沙河;在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行后,项目外排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三级标准和第三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做好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加强通风,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从源头和过程控制及末端治理等方面落实VOCs污染防治工作。储罐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储罐区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作业区废气处理系统(固定床活性炭/活性炭纤维吸附)和生产分散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固定床活性炭/活性炭纤维吸附后)一同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与配料、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处理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两者一起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厨房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室外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做好基础减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后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好物料堆场及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滤膜、压滤污泥、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厂区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营运环境,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六)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2t/a,NH3-N≤0.1t/a,VOCs≤1.5t/a。要求企业停产退出时,企业应无条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