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湘资砂石资源有限公司新河集散中心年转运80万吨砂石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2月1日对湘阴县湘资砂石资源有限公司新河集散中心年转运80万吨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联系电话:0730-2223337(湘阴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2月1日
附件:12+新河集散中心年转运80万吨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