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0年12月2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正阳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湘阴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镇天鹅社区文桥村 |
建设单位 |
湘阴县正阳混凝土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亚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阴县正阳混凝土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50.5万元)在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镇天鹅社区文桥村(其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93695331,北纬28.58483791)建设湘阴县正阳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搅拌站主楼、砂石料场、皮带输送机、骨料仓等,主要机械设备有搅拌主机、水泥储料筒、粉煤灰储料筒、矿粉储料筒、膨胀剂储料筒、皮带运输机、砂石分离机等配套设备;项目以水泥、粉煤灰、碎石、砂为主要原料,其生产工艺流程为:外购原材料--筒仓储存--水的输送--计量--混合--检验--成品外售,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绿化、环卫、供配电、道路等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三格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菜地浇灌;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系统分离,分离后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至清水池作为生产用水回用,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及道路清洗废水受经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后循环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应当采取密封、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在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中产生的粉尘污染;项目原料堆场采取设雨棚、固定围挡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卸车堆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洒水抑制、厂内道路硬化、及时清扫路面等措施处理,确保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规定的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产线须建设在标准厂房内,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搅拌设备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筒仓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顶部呼吸阀高空排放,确保排放的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规定的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后引至屋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降噪、屏障等防治措施,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6:00)使用产生高噪声污染的设备作业 ,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好物料堆场及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粉尘回用于生产;砂石分离机产生的砂石和沉淀池淤泥回用于水稳料或修路回填;废机油集中收集后由专用桶储存和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含油劳保用品全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生活垃圾一起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厂区、生产现场及环保设施管理,创造整洁有序、良好的生产环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输、储存、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如遇国家、省、市、县出台新的政策,要求企业停产退出时,企业应无条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