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9年11月15日我局拟批准《湖南乐东家家居有限公司年产6千套板式家具柜体(门)生产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6千套板式家具柜体(门)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金龙镇 |
建设单位 |
湖南乐东家家居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乐东家家居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在湖南省湘阴县金龙镇租赁湖南福湘木业责任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建设年产6千套板式家具柜体(门)生产项目,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6'43"、北纬28°33'35",占地面积1311m2。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区、生产区、办公区、仓储区等,公用工程依托湖南福湘木业责任有限公司现有工程。项目以仿木纹多层板、仿木纹欧松板、封边带、封边胶水等为主要原材料生产板式家具柜体(门),规模为每年6000套。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开料切割---修边打磨---封边---钻孔---组装---包装成品---入库待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福湘木业厂内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农灌渠。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优化车间平面布局,配料和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12套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分别经12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做好基础减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好物料堆场及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并落实好防雨、防尘、围挡等环保措施。废树脂、固化剂等包装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