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9年10月31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长乐民用建材厂年扩建至7000万块新型材料烧结折标砖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扩建至7000万块新型材料烧结折标砖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康镇 |
建设单位 |
湘阴县长乐民用建材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阴县长乐民用建材厂年扩建至7000万块新型材料烧结折标砖项目拟建于湘阴县长康镇浸米村,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拟投资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在原“年产4000万块新型材料烧结折标砖技改项目”上,利用现有厂区,在厂区内新建2座隧道窑,并配套增加两条焙烧道2400m2,两条存坯道2160m2;扩建后总建筑面积为14225m2,产品规模为年产7000万块新型材料烧结折标砖;机械设备双轴真空挤出机型号由原来的JZK40Y-40更换为JZK40Y-90型,增加GD80型号箱式供土机、顶车机、铲车、离心节能风机各2台、增加窑车和干燥车2组;原材料为页岩、煤矸石(或煤渣)、淤泥、建筑垃圾、污泥、粘土,配比(页岩8%、煤矸石(或煤渣)30%、淤泥15%、建筑垃圾25%、污泥2%、粘土20%)均与原来保持不变,但消耗量按比例增加。其工艺流程为:原材料——破碎筛分——搅拌陈化——真空挤出——切条切坯——码坯干燥——焙烧——检验——入库待售。并配套给排水、供配电、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作为生产用水;碱液喷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格池处理后用作周边菜地林地灌溉。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作业人员的规范操作和管理,配套建设好隧道窑废气双碱法碱液喷淋塔处理系统,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污泥贮存间产生的恶臭污染物通过引风机+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燃烧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双碱法脱硫除尘塔处理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要求后经60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所使用的污泥必须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或者是经过危险特性鉴别确定为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污泥,污泥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25031-2010)的要求;淤泥是水利工程建设清淤中产生的淤泥;污泥、淤泥运输车辆应密闭、不渗漏,并不得进行中间装卸操作;污泥运输过程中,污水处理厂、运输部门和污泥接受单位须采用联单制,联单由污水处理厂保存三年。 (三)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基础减振、隔音、降噪、屏障等防治措施,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和综合利用工作,污泥暂存间需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废泥坯、废砖坯、除尘灰渣、废活性炭、不合格产品、喷淋废水池沉淀物等返回生产线重新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生产、储存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防止跑、冒、滴、漏。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