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9年10月28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教育局湘阴县旭东学校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阴县旭东学校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阴县文星镇 |
建设单位 |
湘阴县教育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阴县教育局拟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5万元,在湘阴县文星镇旭东路与板桥路交汇的西北侧建设湘阴县旭东学校。项目总用地面积59973m2,总建筑面积3975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行政楼(含计算机教室、医务室、实验室等)、教学楼(含学生教室、教室办公室等)、艺体馆、礼堂、教师宿舍、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绿化、安装水电气、给排水,建环保设施及其它附属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规定,并结合湘阴城市发展规划、旭东学校自身的发展要求以及湖南省示范性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标准实施建设。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在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扬尘污染;严格执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防止建设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影响周围环境。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土方及时回填或处置、运输车辆物料加盖篷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小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洒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尽量做到日产日清,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绿化等工作。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食堂油烟经高效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项目建设运动场使用的塑胶材料必须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中相关规定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验室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以上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湘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尽量避免周边噪声对宿舍区、教学区的影响,水泵房、排风机房等高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消音措施,确保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防治工作。规范建设好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工作,完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管理台账。实验室初次产生的清洗废液、废酸、废碱及废包装容器、生物培养基、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义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相关规定,湘阴县殡仪馆须在学校投入使用前关停、搬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