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旭运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70万m3环保型商品混凝土和干混砂浆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5-05-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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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环评批[2015]

湖南旭运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70m3环保型商品混凝土和干混砂浆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湖南旭运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70m3环保型商品混凝土和干混砂浆搅拌站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岭北镇沙田渔场(新塘村渔场)。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干混砂浆生产线,堆场,办公楼、生活用房及相应辅助用房等;购置安装设备生产线,主要机械设备有:搅拌主机、配料机、斜皮带机、水称量供给系统、水泥称量系统、粉煤灰+矿粉称量系统、污水称量系统、膨胀粉输送系统、外加剂称量系统、骨料中间仓、主机除尘系统、集料斗、气动系统、螺旋输送机、粉料简仓、原料储罐、配料系统、包装系统、成品罐、运输车辆等;配套建设给排水、绿化、环卫、供配电、道路等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36059.88m2,总建筑面积28677.13m2,总投资约8267万元。该项目分别以水泥P32.5、水泥P42.5、碎石、中粗砂、粉煤灰、矿渣粉、减水剂、水为主要原料生产环保型商品混凝土;以水泥、添加剂、石灰粉、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干混砂浆,商品混凝土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外购各种骨料(碎石、中粗砂)、粉料(粉煤灰、矿渣粉、水泥)经配料、搅拌/推进、出料成成品外运;干混砂浆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外购水泥、石灰粉、粉煤灰等原料经计量、料仓混合、烘干、添加剂高效混合成成品、装入混凝土罐车或者包装成成品外运。预计投产后年生产环保型商品混凝土50m3,干混砂浆20m3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内容、评价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 从环保角度出发,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在设计、施工阶段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及批复意见落实各项污染处理及生态恢复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在进行土石方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定点清洗和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或扬尘污染;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降低噪声污染。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绿化工作。

2、建好雨污分流系统和雨水、场地污水收集系统。场地污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沉砂池(150m3)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严禁外排;员工生活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中表4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附近农灌渠。

3、粉煤灰、矿渣粉、水泥、石灰粉等粉状原材料须采用密闭运输,罐仓内存放;砂、卵石室内储存,流水生产线须建设在标准厂房内。烘干工段须采用电热;投料、搅拌等工段须密闭传输并设置好负压收尘装置+脉冲除尘器,粉尘经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后经15m高排气口排放。生产场地和物料堆场须做好密闭、遮挡覆盖和及时清扫、洒水湿润等防尘措施,对出入的物料运输车辆定点清洗和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以减轻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规范建设好物料堆场和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并落实好防风、防雨措施。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场内沙尘及时清扫后和沉淀池底部沉淀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做好基础隔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6、本项目设定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严禁新建学校、医院、居民房等环境敏感目标。

7、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0.2t/a、氨氮≤0.1t/a

二、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向我局申请试生产,试生产3个月内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三、由湘阴县文星环境监察中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管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