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环评批[2015] 号
岳阳昌森林业有限公司湘阴分公司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年产10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岳阳昌森林业有限公司湘阴分公司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拟建于位于湘阴县白泥湖乡原园艺场一大队内,总占地面积15000m2,总建筑面积10000m2,总投资约500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赁原园艺场一大队场地,改造、修缮原有部分厂房,新建发酵车间(含发酵池)、包装车间、成品库房及办公宿舍楼和辅助用房等;购置安装设备生产线2条,主要机械设备有自动打包机、产品检疫检验设备、翻倒机、混合机、皮带机、粉碎机、秸杆揉搓机、秸杆收集捆绑机、低温烘干机、冷却、筛分机、罐车等配套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绿化、环卫、消防、供配电、道路等设施。项目以畜禽粪便和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生物有机肥,生产规模为年产有机肥10万吨,其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作物秸秆、收集畜禽粪便→破碎混合→拌入发酵菌剂发酵→反应烘干→半成品搅拌→低温干燥→筛分冷却→包装成成品。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内容、评价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 从环保角度出发,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在设计、施工阶段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及批复意见落实各项污染处理及生态恢复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在进行土石方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定点清洗和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或扬尘污染;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降低噪声污染。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绿化工作。
2、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锅炉除尘废水和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沉淀后循环利用;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标准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公司租用的周边鱼塘综合利用;废水严禁外排。
3、锅炉采用生物质为燃料,锅炉废气须经旋风除尘+水膜除尘系统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后由30米高烟囱排放;严格做好生产车间、发酵车间和仓库密闭措施,秸秆粉碎、烘干、干燥、筛分混合及冷却工段废气、粉尘须经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和发酵车间,本项目设置2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房等环境敏感目标,并搞好绿化工作;畜禽粪便原材料须采用罐车等密闭容器运输,不得对沿途环境产生影响;厂区内不得设置开放式畜禽粪便贮存场所;食堂厨房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4、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做好基础隔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5、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厂区内沉降粉尘及时清扫,并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锅炉灰渣、除尘灰渣返回生产线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6、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4t/a、NOx≤1.0t/a。
二、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向我局申请试生产,试生产3个月内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三、由湘阴县长仑监察中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管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