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三湘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年制造5万吨船舶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6-09-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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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6914日,我局拟批准《湘阴三湘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年制造5万吨船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制造5万吨船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漕溪港(原白泥湖乡大坝堤0+120处向北延伸120m

建设单位

湘阴三湘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三湘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年制造5万吨船舶建设项目位于湘阴县漕溪港(原白泥湖乡大坝堤0+120处向北延伸120m),总占地面积 24000m2 ,总投资1400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船体车间、轮机车间、电器车间、材料仓库、设备仓库、办公场所、两个 120m × 20m 4 110m × 20m 船台、船坞、舾装码头、放样设施、起重设施等。主要机械设备:液压扳料折弯机、液压摆式剪板机、三滚式捲板机、汽车起重机、可控硅直流焊机、气体保护焊机、自动埋弧焊机、手弧电焊机、车床、铣床、钻床、刨床、角向磨光机等及其它配套设备。项目采用分段建造工艺从事船舶制造,船舶类型包括工程船、自卸砂船、加油船、挖沙船等,年生产能力约5万吨,主要生产工艺为:钢材进厂、钢料堆场、钢材切割、加工成形、分段制作、装焊预舾装、分段除锈、分段涂装、分段大合拢及预舾装、合拢成形及完工涂装、下水、舾装及试车、船舶试航、交船。项目不涉及探伤工序和滩涂拆船、修船,不涉及电镀、喷砂、喷漆工艺,仅限室外人工滚涂,不配备储油罐设施。该项目已于2015年年底建成,本次环评属补办环评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初期雨水须收集,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外排;生产废水经油水分离设备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一体式生化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湘江。

2、合理布局手工滚涂场地,鼓励使用水性等环保型涂料;切割、机加工、打磨等工段须设置挡板装置,做好金属降尘措施;厂界的无组织排放粉尘及有机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并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厂区内沉降的金属粉末及时清扫收集后和收集的边角废钢料、废焊渣丝等一起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乳化油料、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漆渣、滚刷属危险废物须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4、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严禁在夜间2200至次日清晨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作业。

5、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厂区和生产现场管理,

创造整洁有序、良好的生产环境,做到清洁生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

6、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3t/a、氨氮≤0.1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