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文星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6-10-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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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61020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文星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阴县文星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文星镇冬茅路263

建设单位

湘阴县文星镇中心卫生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县文星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文星镇冬茅路263号。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湘阴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用楼(6F)及场地进行升级改造,设有门诊住院楼、办公区、职工宿舍楼、储物间、医疗固废暂存间、传达室、食堂、卫生间等,配备相应的医疗设备和器械;配套完善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套电、环卫、污染防治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设有全科门诊、内科、外科、口腔科、妇产科、公共卫生科、化验等科室,共有病床30张,不设传染科和传染病房。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总投资390.2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配套建设好废水处理系统和雨污分流系统。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应切实对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及《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要求》建设;化验科产生的酸性废水须分类收集,单独进行中和预处理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医疗综合废水和医护人员生活废水经“格栅+调节池+地埋式加ClO2消毒一体化污水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2、合理布局污水处理站,加强医院绿化。及时清理格栅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确保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达标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食堂厨房须使用清洁燃料,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3、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由有警示标志的专业容器收存,并建立管理台帐,定期与污水处理站污泥一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并执行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4、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基础减振、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5、使用医用X射线诊断机须另行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