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金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方预搅拌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6-11-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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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6112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金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方预搅拌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40万方预搅拌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漕溪港(白泥湖水管会北侧,白泥湖镀锌厂厂址)

建设单位

湘阴县金港混凝土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县金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方预搅拌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建湘阴县漕溪港(白泥湖水管会北侧,白泥湖镀锌厂厂址)。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HZS180混凝土搅拌站,料场,地仓,仓库,综合管理用房,生活用房及相应辅助用房等;购置安装设备生产线,主要机械设备有:搅拌主机、搅拌楼、配料运输系统、称重计量系统、微机控制室、湿混凝土分离回收设备、负压式布袋脉冲除尘系统等;配套建设给排水、绿化、环卫、供配电、道路等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13343.46m2,总建筑面积10700m2,总投资约3709.77万元。该项目分别以水泥、碎石、砂、粉煤灰、矿渣粉、添加剂、水为主要原料生产预搅拌混凝土,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外购各种骨料(碎石、砂)、粉料(粉煤灰、矿渣粉、水泥)经配料、搅拌推进、检测、出料成成品外运。预计投产后年生产预搅拌混凝土40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在进行土石方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定点清洗和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或扬尘污染;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降低噪声污染。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绿化工作。

2、建好雨污分流系统和雨水、场地污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场地污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沉砂池( 100m3 )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严禁外排;员工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四格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中表4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附近农灌渠。

3、粉煤灰、矿渣粉、水泥等粉状原材料须采用密闭运输,罐仓内存放;砂、卵石室内储存,流水生产线须建设在标准车间内。投料、搅拌等工段须密闭传输并设置好负压收尘装置+脉冲除尘器,粉尘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后经 15m 高排气口排放;厂区内采取及时清扫、洒水湿润等防尘措施,对出入的物料运输车辆定点清洗和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以减轻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落实好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场内沙尘及时清扫后和沉淀池底部沉淀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回收利用;废机油属危险废物须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做好基础隔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6、本项目设定 50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严禁新建学校、医院、居民房等环境敏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