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民政局湘阴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6-12-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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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61223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民政局湘阴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阴县民政局湘阴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文星镇望江岭

建设单位

湘阴县民政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县民政局湘阴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文星镇八甲望江岭。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3层的儿童康复中心,一栋3层的儿童社会福利院大楼,建设规模100床;配套建设给排水、道路、绿化、消防、环卫、供配电等辅助设施。项目理疗康复中心设中、西医理疗室,针灸理疗康复室等治疗儿童常见病的理疗康复设施;儿童社会福利院大楼主要为孤残儿童提供居住环境,设100个床位。项目占地面积6666.7m2,总建筑面积4200m2,其中儿童康复中心建筑面积2200m2儿童社会福利院大楼建筑面积2000m2,总投资1087.7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依据《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相关要求实施建设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严格遵照国家《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扬尘控制方案。在进行土石方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定点清洗和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污染;建设应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合理安排混凝土浇注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绿化工作。

2、配套建设好雨污分流和废水处理系统。食堂含油废水和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并经“调节池+絮凝沉淀池+好氧生化池+消毒池(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处理规模 2 0m 3 /d),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中表4的一级排放标准并同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后排入白水江。

3、食堂厨房使用清洁燃料,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4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由有警示标志的专业容器收存,定期与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泥一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并执行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强化日常环境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餐饮食物残渣须由专用容器(桶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或供给附近农户做猪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