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广兴化工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7-02-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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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承担的《湘阴县广兴化工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初稿于近日基本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的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湘阴县广兴化工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

2、建设单位:广兴化工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658.69万元,针对历史遗留的1.60m3重金属废渣和受污染土壤进行安全处置,其中:片区1面积约为2987m2,片区2面积约为1047m2(含危险废渣28m3),34#渣堆面积约为732m2,共计约4766m2

5、建设地点:湘阴县白泥湖乡大冲村将军墓2#场址

6、建设期限:2017

7、投资总额:申请国家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550万元

8、主要建设内容:对28m3危险废渣运送至长沙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安全处置,对Ⅱ类和Ⅰ类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和土壤进行挖掘清除,挖掘出来的含重金属废渣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容器分类收集,配置运输车辆运送至拟选定的Ⅱ类场进行安全处置。采取防渗填埋、生态修复的治理工艺,建设标准化填埋场,包括对填埋场平整清基防渗,废渣和土壤填埋,修建截排水系统,进行封场绿化等。填埋场选址湘阴县白泥湖乡大冲村将军墓2#场址,有效面积4020m2,有效面积3487m2。对原渣场进行土方回填和生态恢复。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和内容,施工期间的活动对环境影响是短期的,可恢复性强,工程治理后对环境影响都是有利的。施工期的主要环境污染有废气(汽车尾气、装卸运输扬尘等),废水(施工废水、填埋场渗滤液、生活污水等),固体废物(土石方、生活垃圾等)。本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采用相应环保措施经处理后可达到国家法定标准排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治理过程会产生扬尘、机械噪声和渗滤液、施工废水等,项目通过洒水、采用低噪声设备、雨污分流、建设施工废水沉淀池、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封场覆盖和植被修复等措施,治理避免二次污染;封场后的生态恢复形成绿地系统可改善区域环境。治理期和封场后采取了有效措施,产生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在严格执行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其废气、废水和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建设方按照标准化填埋场的要求进行填埋场的设计、施工、运营,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各机关、团体、个人。

主要事项:您认为工程建设中还存在那些主要环境影响?您认为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恰当可行?有何建议和要求?尚需进一步采取哪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您对本工程建设持何种态度,支持、有条件支持、或反对?并阐明理由。您对环境保护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⑤对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参与的方式、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如公众需获得关于建设项目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补充信息,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广兴化工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获取;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发表意见可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请注明您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本公示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广兴化工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黄陆斌   联系电话:0730-2222930

环评单位名称: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郭工  电话:13170407191    635701909@qq.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华翼府A12

  

   

 

           广兴化工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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