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7年5月20日我局拟批准《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小北湖猪场新增暖风炉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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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北湖猪场新增暖风炉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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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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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新泉镇小北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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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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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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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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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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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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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小北湖猪场新增暖风炉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位于湘阴县新泉镇小北湖公司内,总投资375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公司原废水处理工程南侧新建一栋1F病死猪无害化降解处理间(80m2),配备无害化降解处理机9WJC-24/Q1套;在各猪舍内安装暖风炉(共47台)。项目建成后,新增建筑面积80m2,可实现处理病死猪72t/a,产生有机肥57.6t/a。生产工艺流程:病死猪上料、分切绞碎、生物发酵、高温灭菌干燥、过筛包装、堆肥、生物有机肥料;暖风炉采用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热量给猪舍进行供暖。本项目无害化降解处理服务范围仅包含小北湖猪场,公司原有性质、规模等均不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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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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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无害化处理设施尾气吸收水,封闭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并进公司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废水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排入资江。
2.暖风炉燃烧废气经喷淋塔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后由
3.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并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炉渣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收集后返回生产线重新利用;病死猪不得堆存,须直接进入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产品包装后须及时进入发酵棚内堆肥。
5.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强化生产现场管理,加强恶臭污染防治,保持养殖场整洁有序,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6.如遇特殊细菌感染疾病处理不了的病死猪,须交由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7.该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SO2≤0.7t/a,NOx≤0.9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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