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同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豆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7-05-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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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7522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同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豆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50吨豆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金龙新区卓达金谷创业园13

建设单位

湘阴县同源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县同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豆制品建设项目位于湘阴县金龙新区卓达金谷创业园13#栋,总占地面积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3平方米,总投资约300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买湘阴县金龙新区卓达金谷创业园工业13#栋厂房用于生产和办公场地,分别设置豆腐原胚车间、工作车间、原辅料以及成品仓库、燃气锅炉房、磨浆区、黄豆泡制区、原料仓库、卤制车间、冷库等;购置安装相应设备和生产线;配套建设给排水、环保设施、环卫、绿化、供配电、道路等设施。项目以黄豆为原料生产豆制品(豆腐原胚及臭豆腐),年生产能力50吨,主要生产工艺为:筛称黄豆、浸泡、磨浆、烘浆、冲浆、压榨(卤制)、入库等工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建设好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标准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UASB+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处理(处理规模 20m3 /d),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金龙新区污水管网;待第三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达到第三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进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2.锅炉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生产车间须做好强制通风措施。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厂区周边搞好绿化,恶臭气体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值要求;拌料卤制工段须设置好抽风系统和活性碳纤维过滤装置,废气经收集吸附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值要求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

3.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不合格产品及原料、卤渣、豆腐渣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选料后杂屑及污水处理站底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基础减振、隔音、降噪、屏障等防治措施,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后排放。

5.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厂区和生产现场管理,创造整洁有序、良好的生产环境,做到清洁生产;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使用辅料、添加剂。冷库须使用环保型冷媒。

6.该项目生产规模须控制在年产豆制品50吨内,不得扩大生产规模。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0.1t/a、氨氮≤0.1t/aSO20.1t/a、氮氧化物≤0.2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