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楚新砂石建材加工厂年产7200吨干砂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7-08-24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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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7年8月24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楚新砂石建材加工厂年产7200吨干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7200吨干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白泥湖乡港口村

建设单位

湘阴县楚新砂石建材加工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成达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县楚新砂石建材加工厂年产7200吨干砂建设项目位于湘阴县漕溪港(原文星镇白泥湖片区)港口村,总占地面积10000m2,总建筑面积2100m3,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5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用白泥湖垸(乡)水利管理委员会港口堤段内平台,建设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原料堆场区及其它辅助用房;购置、安装设备生产线,主要机械设备有机械地磅、滚筒洗砂机、原料输送漏斗、储砂桶输送漏斗洗砂机、砂泵、提砂机、皮带输送机、振动筛、烘干机、包装机等配套设备;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给排水、绿化、环卫、供配电、道路等设施。项目以河砂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干砂,年生产能力7200吨(20-50目6000t/a,50-100目1200 t/a),主要生产工艺为河砂水洗、储砂、提砂、烘干、打包、成品运输等工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和雨水收集系统;洗砂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作业人员的规范操作和管理,并做好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规范建设好原料堆放场地,并落实好防雨、防风、围挡等措施;储砂桶、成品仓库及生产车间均须密闭;上料、烘干、提升、筛分等工段须采用密闭输送带和设备;对出入的物料运输车辆定点清洗和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烘干机采用醇基燃料为燃料,燃烧烟气分别达到《工业審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NOx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由31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粉尘经抽风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厂界的无组织排放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设置距生产单元边界50m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严禁新建学校、医院、居民房等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做好基础减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无害化、用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工作建立产生、管理、处理台账,并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厂区内沙尘及时清扫,除尘粉尘、筛选料等回用或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受善处置,并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建好管理台帐;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燃料油运输、储存等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防止燃料油跑

滴、漏现象发生。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02≤0.1t/a,NOx≤0.4t/a,VOCs≤0.1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