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可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可孚医疗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7-10-18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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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7年10月18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可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可孚医疗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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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可孚医疗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金龙新区(湖南众钧科技有限公司内)

建设单位

湖南可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可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可孚医疗设备生产制造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金龙新区,湖南众钧科技有限公司内,总占地面积12900m2,总建筑面积12900m2,总投资600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用湖南众钧科技有限公司1、2、4号工业厂房作为办公、生产车间,1号厂房为组装车间,2号厂房为病床铁、塑料配件生产车间,4号厂房为陶化、静电喷涂、机加工车间,共建设手动病床生产线5条,电动病床生产线2条;食堂、配电、给排水、绿化、消防、道路等配套设施均依托湖南众钧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以金属管材、冷轧板材、高密度聚乙烯、铝材、环氧树脂粉末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生产手动病床和电动病床,年生产能力手动病床32000台、电动病床9600台,病床主要生产工艺:钢材板材、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陶化、静电喷涂热固、包装入库等工序;塑料配件制品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干燥、熔化、射出、合模成型、冷却、制品脱落、检验包装等工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塑料制品冷却水经冷却、沉淀后循环使用;除油池、陶化池溶液循环使用并定期补充脱脂剂、陶化液,不外排;除油清洗废水、陶化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溢流的部分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金龙新区污水管网;待第三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中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及第三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进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做好车间通风、防尘及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机加工工段设置金属挡板装置;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烘干烤箱采用液化气为燃料;静电喷粉工段须在独立密闭喷粉间内进行,喷粉粉尘经负压抽风管道+旋风除尘+二级滤芯回收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塑料配件制品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参照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粉尘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厂界监测点浓度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工作,建立产生、管理、处理台账,并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矿物油、废滤芯、废活性炭、环氧树脂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车间沉降金属粉尘及时清扫,废金属粉尘、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塑料配件、喷粉工段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其它废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后排放。

5.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2t/a、氨氮≤0.1t/a、SO2≤0.1t/a、NOx≤0.1t/a、VOCs≤0.2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