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7年10月18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卓达置业有限公司卓达金谷创新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卓达金谷创新园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阴县金龙新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卓达置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卓达置业有限公司卓达金谷创新园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金龙新区(金龙新区宁南路与文襄路交叉口西北侧),总占地面积152798.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8739.10平方米。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9栋钢结构厂房每栋1-3层,建筑面积为173313.64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合计为25425.46平方米,其中:倒班宿舍24320.00平方米,食堂913.46平方米,垃圾站64.00平方米,门卫及设备用房128.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停车位、道路、绿化、消防、环卫、供配电等设施。项目综合容积率1.42,建筑密度49.93%,绿化率12%,总投资290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严格遵照国家《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扬尘控制方案。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并设置好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在进行拆除原有建筑、土石方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定点清洗和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或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施工期产生的工程弃渣、弃土及建筑垃圾,按照相关规定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打桩应使用液压打桩机,降低噪声污染。建设应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合理安排混凝土浇注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至次日清晨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绿化工作。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并分别与金龙新区雨水、污水管网相衔接。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并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金龙新区污水管网;待第三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中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及第三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进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厂房楼栋;食堂厨房须使用清洁燃料,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基础隔振、隔音、降噪、屏障等防治措施,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后排放。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站点,办公、生活垃圾及时清扫,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食堂餐饮垃圾须由专用容器(桶装)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或供给附近农户做猪食利用,不得混入日常生活垃圾中。 6.进入该项目内的企业须另行环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