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8年1月4日我局拟批准《 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湘阴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湘阴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阴县文星镇鹤龙湖等10个乡镇 |
建设单位 |
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湘阴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拟分别在湘阴县鹤龙湖镇、新泉镇、南湖洲镇、湘滨镇、杨林寨乡、洋沙湖(原文星镇长康片区)、玉华镇、静河镇、樟树镇、金龙镇等10个乡镇建设10座IV类生活垃圾转运站,总占地面积4911.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5.71平方米,总投资1540万元。建成后日转运能力分别为:鹤龙湖镇60t/d、新泉镇80t/d、南湖洲镇60t/d、湘滨镇60t/d、杨林寨乡60t/d、洋沙湖80t/d、玉华镇60t/d、静河镇60t/d、樟树镇60t/d、金龙镇80t/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压缩转运房、辅助用房,渗滤液收集装置及配套绿化供、水、供电工程等,主要设备为垃圾压缩机、垃圾收集车、垃圾转运车等。项目收集转运后的生活垃圾和渗滤液等由转运车辆运送至湘阴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处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布局,严格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相关要求,进行工艺设计和建设。 2.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严格遵照国家《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扬尘控制方案。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并设置好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在进行土石方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定点清洗和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或扬尘污染;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绿化工作。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确保各转运站区垃圾渗滤液得到有效收集,并做好防渗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各转运站垃圾渗滤液运至湘阴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处理。 4.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作业人员的规范操作和管理,各站房及时清扫保持清洁,加强垃圾压缩转运房强制通风、防尘、恶臭气体处理工作和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垃圾做到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积,转运房作业区设置植物提取液喷淋除臭装置,最大程度减少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确保厂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各转运站转运车间单元边界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应严格规划控制,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5.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日常养护,并做好基础隔振、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各类噪声均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6.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设置合理、高效的垃圾收集、运输体系,采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避免沿途洒漏,并合理选择运输路线,防止废水、臭气、噪声、扬尘等影响周边环境;完善垃圾分类收集措施,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