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16万吨废钢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8-02-0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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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8年2月1日我局拟批准《 湖南日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16万吨废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日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16万吨废钢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文星镇原长元人造板厂区内

建设单位

湖南日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日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16万吨废钢铁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文星镇原长元人造板厂区内,总占地面积3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10平方米,总投资680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赁利用原企业部分场地设施,新建破碎加工区生产车间,成品堆棚,原料堆棚,办公生活区以及相关辅助配套工程与环保设施等。项目收购经辐射检测的废钢铁,经仓储、分拣、剪切、破碎、打包配送等工序,年加工废钢铁能力16万吨;项目不涉及钢铁压延、再制造等经营活动,无金属表面处理、清洗工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须满足《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7号)中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原材料来源及配送,原料仅限废钢铁,不得涉及其他金属;每一批次原材料须已进行了辐射检测合格的废钢铁,不得收购含油、发电机等涉危废钢铁;产品不得销售给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企业以及不符合产业政策、落后生产设备的企业。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禁止采用落后的属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建好雨污分流系统及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标准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绿化、菜地浇灌。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原料、成品须库棚内存放;强化生产车间防尘、作业人员的规范操作和管理及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剪切、破碎、碾压等工段粉尘经“抽风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界的无组织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厨房须使用清洁燃料,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原料成品搬运、装卸、加工产生瞬时噪声的管控,高噪声设施应密闭设置;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做好基础减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后排放。严禁在夜间22:00至次日清晨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作业。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厂区内沉降粉尘及时清扫,沉淀池底泥、筛选的非金属件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6.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运输、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